大小梆子二个
扁担枪一根
韦陀牌一面
青、黄龙形各一个
黄、黑虎形各一个
九尾狐形一个
羊、狗形各一个
牙笏十五块
玻璃靠肚下甲四分
按:此档与四月初一日那份属于一批,同治十三年(1874)三月二十七日,总管太监孟忠吉口传圣旨为一案,都是奉旨,三月二十七日是派内务府造办处盔头作承做盔头、把子的旨意,四月的两份有附带的清单,从清单看这批活计的量并不大,最大者是罗帽一项,档案属于内务府堂经昇平署计开的活计档清单。
此内务府活计档清单,高二十二点七厘米,宽九厘米,折装,四开,半页六行,版心高十六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