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件的出台,专门明确了“民间科技企业”,开中国民营科技企业的先河。所谓“民间科技企业”,是指科技人员自愿联合投资、从事科技开发及有关的生产、销售、咨询服务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同时也明晰了自1956年公私合营以来的民营企业的产权问题,拉开了中国科技企业追赶欧美等跨国企业,与之争奇斗艳的大幕。
看到机会的任正非随即出手,迈出了华为创建的第一步。任正非和五名技术人员一起共同出资两万元,申请创办华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在“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20世纪80年代的深圳,仅仅两月后,华为以民间科技企业的身份就获得了深圳市政府的批准。深府办﹝1987﹞608号《关于成立“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见图10-2。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筹备组:
关于成立“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并原则同意公司章程。
二、该公司属民间科技企业,为责任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贰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伍年,自本文下达之日起生效。
…………
图10-2 《关于成立“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批复》
直到今天,任正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多次感叹:“没有‘18号文件’,我们不会创建华为。”2015年1月22日,在瑞士达沃斯论坛上,任正非解释了自己创业的动因。任正非说道:
创建华为并不是在我意想之中的事情。因为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军队大精简,我们被国家集体裁掉了。我们总要走向社会、总要生产,军人最大的特点就是不懂什么叫作市场经济。
第一个就是我们觉得赚人家的钱是很不好意思的事情,怎么能赚人家的钱呢。
第二个就是我们觉得给人家钱,人家就应该把货给我们,我们先把钱给人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人都要彼此信任。这就是军队的行为,是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所以我刚到深圳的时候,其实就犯了错误,我那个时候是一个有二十几个人的小国企的副经理,有人说可以买到电视机,我说好,我们就去买,我们把钱给人家了,人家却说电视机没有了。
这样我就开始要追讨这些款,追这些款的过程是很痛苦的,并且我们上级并不认同我们,觉得我们乱搞,不给我们钱,让我们自己去追款。在追款的过程当中,我没有办法,没有任何人帮忙。我就把自己能找到的所有法律书读了一遍。从这些法律书中,我悟出来市场经济的道理:一个主体是客户,另一个主体是货源,中间的交易就是法律……
我不可能创造客户,因此我们第一要把住货源,要找到货源;第二要熟悉交易的法律诉讼。我们那个时候钱很少,还把代理业务做得溜溜转。那个时候我们很缺钱,这样的话,我们没有货源就寻求货源,我们就给人家做代理。
这个阶段走起来,我们就慢慢地摸到什么叫作市场经济这条路了。当时国有企业干得不好,人家又不要我。我还写了保证书,我不要工资,我要把这个公司的债务追回来。然后,我能领着这个公司前进,人家也不要我。最后“科委”说,你出来吧,你搞的都是大项目,不成功的。你就先搞小的。我就出来了。我出来后认为通信市场这么大,机会这么多,我搞一个小的总有机会吧。
由于幼稚,我才走上了这条路。一个碗扁一点没有关系,卖便宜一点,照样可以吃饭。但是通信产品,稍稍有点指标不合格,是全程全网的问题,会导致全世界通信出现问题,所以这是一个很难做的生意。
这样的话就对一个小公司是极其残酷的,一个小公司要做高技术标准,怎么可能?我们付出的就是生命的代价。我们不可能再后退,因为我们没有钱了,不可能后退,所以我们就走上了这条“不归路”,这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浪漫,也没有那么精彩,就是为了生活,我们就被逼上了梁山。(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