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太靠近上面,就是外面的世界,”戈尔格说着,不自觉地打了个哆嗦,“那是女巫对我们做的最可怕的一件事情。她要带我们到外面去——进入外面的世界。他们说那里压根就没有屋顶,只有一大片空空如也的、叫作天空的东西。那些隧道已经挖了很远,只需再挖几铲子就能通到外面。我可不敢靠近那里。”
“太好了!你说的正是我们想听到的!”尤斯塔斯欢呼道。吉尔接着说道,“可是,那上面一点都不可怕。我们喜欢那个世界。我们就生活在那里。”
“我知道你们地上人就生活在那里,”戈尔格说,“不过,我还是觉得那里可怕至极,因为在那里你找不到进来的路。你不会真正喜欢那里的——就像苍蝇一样,在世界顶部爬来爬去!”
“你现在就带我们去找那条路吧!”普德格伦姆说。
“时间刚刚好。”王子大声说。他们一行人便出发了。王子重新上了马,普德格伦姆爬到了吉尔的身后,戈尔格在前面带路。它一边走,一边大声地告诉周围的同伴,女巫已经死了,这四个地上人并不是危险的敌人。听到这些消息的小侏儒又立刻把它告诉其他同伴,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短短几分钟之后,整个地下世界便沉浸在欢笑和兴奋的呼喊声中,数以万计的小侏儒们高兴地蹦了起来,有的还翻起了跟斗,有的点燃了巨大的爆竹,更多的小侏儒们都涌了上来,围在黑炭和雪花旁边。王子只得一遍又一遍地向他们讲述自己被魔法迷惑,刚刚才获得自由的故事——他至少说了十遍。
就这样,他们一行人来到大裂缝的边缘。那裂缝足足有一千英尺长、两百英尺宽。他们从马上跳下来,走到裂缝边缘,向下望去。一股热浪顿时扑面而来,热气中还夹着一股他们从没闻过的气味。那味道浓郁、辛辣,刺激得他们忍不住打了好几个喷嚏。裂缝处实在是太亮了,一开始,亮光刺得他们什么也看不见。当他们的眼睛渐渐适应了这光线之后,他们看到了一条火焰河,河流两岸似乎有一些田野和小树林,但无论是田野还是树林全都绽放出异常明亮的光芒——只不过,与那条河流相比,一切就都显得黯然失色了。蓝色、红色、绿色和白色交织在一起,就像是正午时分的太阳照射在一块漂亮的彩色玻璃上一样。在那火红耀眼的光照之下,成千上万的地下人正沿着凹凸不平的裂缝边缘往下爬,看上去就像是一大片黑色的苍蝇趴在悬崖边缘。
“尊敬的阁下,”戈尔格说(他们扭头望向它,一时间只觉得眼前一片黑暗,过了好一阵,他们的视力才恢复), “尊敬的阁下,你们为什么不和我们一起下去,去比斯姆呢?和上面那个寒冷,毫无安全感,**裸暴露在外面的地上世界相比,在下面你们会生活得更加开心。又或者,你们至少可以下去看一看。”
吉尔原以为大伙谁都不会采纳这个建议。然而,王子一开口就让她感到不寒而栗:
“是啊,我的朋友戈尔格,我也有心想和你一起下去。这一定会是一次激动人心的冒险之旅。在此之前,也许还从没有凡人踏足过比斯姆,说不定今后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随着时光的流逝,当我回想起当年曾经有机会深入到地心的最深处,可是我却选择了驻足不前的时候,我真不知道到时该如何面对自己——我一定会追悔莫及。可是,人类能在那里生活吗?你们不会跳到火河里游泳吧?”
“哦,不,尊敬的阁下,我们不会那么做的。只有火蜥蜴才生活在火焰当中。”
“你说的火蜥蜴是什么动物?”王子问道。
“阁下,很难说清楚它们到底是哪种动物,”戈尔格说,“因为它们全身烫得发白,发亮,根本无法直视。不过,它们看起来很像小龙。它们和我们说话的时候会喷火。这些家伙全都能言善辩,能说会道,一说起话来就滔滔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