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像一则冷笑话。福克纳竟然是最了解海明威的人。一个“南方的乡下佬、婊子养的坏种”,这些称号是海明威的“杰作”,当《老人与海》书评事件之后,他用上述称谓称呼福克纳。两位大师居然成为宿敌。“这不是偶然,他是自杀的。”——假如海明威地下有知,以他的火爆脾气多半会诈尸,福克纳猜出了他一生中最后一个谜语,内心的隐秘被洞悉得纤毫毕现,这滋味即使死者也难以忍受。
至此,海明威在福克纳之前几乎完败——他成名在前,获诺奖却比福克纳晚了五年;他出生比福克纳晚,却比后者早死了一年。至于文学成就此处就不谈了,喜爱海明威的太多,难免有人看了不爽。见仁见智就行了。何况此文的目的是聊一聊下蛋的鸡,对蛋就不置喙了。
海明威死后第二天,福克纳又说:“海明威抗议得太多,他表现出的无畏与男子汉气概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伪装。”这话更狠,直接就指斥海明威是装B犯了。这个不厚道的家伙全然不知中国人“为死者讳”的礼数,更不知对于某些设谜者而言,揭开谜底就是揭开刚刚结成的痂。多年后,有人评论海明威的饮弹自戕是最后一次向世界展示他硬汉的一面。很可能是拾福克纳的余唾,福克纳尖刻不是盖的,他目光的锐利更胜常人。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即将付梓,与福克纳也相熟的编辑寄来书稿,请他写篇书评。福克纳认为这篇书评不必写,理由是虽然海明威说过作家需要“像狼那样抱团”,但老海显然不是“那种需要抱了团才能在狼群中像狼、而落了单就仅仅是一条狗的那种作家”。归根结底这是恭维,直白地说就是海明威根本不需要别人为他撑场子。然而这种恭维对于海明威来说可能太过玄妙,以至于后者的理解完全走样,海明威真的就像条受辱的狗那样反击了。这之后在给编辑的信中海明威说,“每当问我谁是最优秀的作家时,我总说是福克纳”,老头还委屈地提到了棒球,“他棒球打不到九局,我从来没告诉过别人”……这样的抱怨和委屈简直可爱死了,直让我悠悠回到童年——这不够解气,海明威没搂住最后还是谈及了福克纳的作品,他认为福氏的书经不起重读——这个论断比他对福克纳的棒球球技的判断更容易推翻,福克纳的书多年以后人们仍在阅读,也不乏反复阅读者,有吾友宋石男刚刚重读《我弥留之际》之后、于凌晨发给我的短信为证:尺幅千里,浓缩的史诗!你瞧显然是读high了。
暴怒的海明威在控诉福克纳时还提到了中国,他说福克纳的有关黑人的小说还过得去,至于《寓言》这本书,连放在宜昌都不配。怎么还有宜昌的事呢?闹半天一九四一年海明威到过中国,身份是《午报》特约记者。据说他很不喜欢常凯申(蒋介石),且一定不喜欢大粪的味道。我猜海大记者极有可能在重庆朝天门码头亲睹了运粪船驶向宜昌,没准自己的遗矢也曾快递到这个湖北小城。海明威的后世粉丝,对此有兴趣的不妨去考证考证。
相比福克纳,海明威更习惯于活在人们的注视之下,他是最具演员素质的作家。福克纳则不然,他更孤傲,更自我,更浑不吝,更不在乎睽睽众目和纷纭诸口。当他的《喧哗与**》和《我弥留之际》出版前,编辑征求其意见,是否约海明威来写序,他答道:
“那跟一匹赛马为另一匹赛马吹嘘有什么分别?”
让海明威耿耿于怀的,还有一个著名的福克纳“作家排行榜”。某次福克纳回答了某无聊记者一个居心叵测的问题:当代最重要的作家是哪几位?福把自己排在了第二位,把海明威排在第四位,还加了注解,说海明威没勇气,从没用一条腿爬出来过,从没使用过一个得逼着读者查字典看用法对不对的词。到这儿我们多少可以理解海明威的愤怒了,这位当过战地记者、水手并客串过间谍的作家气得不行,竟找了一位解甲归田的准将给福克纳写信以证明自己当年是多么敢玩命。总而言之,到这份上,两位大师的关系已再无弥合的可能。
福海之抵牾,《我弥留之际》或可提供答案。这个寓言般的长篇泄露了福克纳的机密——对待苦难的态度,老福的态度是熬,经过若干家族苦难的铺垫之后,安斯·本德伦葬了老婆、装上了新假牙,还顺道又娶回了一位新太太。在诺贝尔奖演说稿中,一个词从福克纳嘴里出口五次,endurance,李文俊老师的翻译是:苦熬。
人生本就是苦难的历程,福克纳用熬来消解,并佐以少许的玩世作润滑剂。他的人生态度的核心就是忍受,他有篇小说的名字就叫“忍受”,也就是那篇著名的《熊》,熊在英语中的另一个词义就是“忍受”。可他是个如假包换的乐天派,他说“我拒绝认为人类已经走到了尽头,人类能够忍受苦难,也终将获胜”。福克纳骨子里还是个乐观主义者,单从这一点,我就当定了他老人家的信徒。
有关海明威之死,福克纳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不喜欢一个走捷径回家的人。”
当刻薄与犀利过后,福克纳到底是物伤其类了,其中悲凉,沁入骨髓。每一个作家的归宿都是死亡,不朽的只是作品。对每一具具体的肉身而言,死亡都是可怖的,福克纳的“不喜欢”,未必是针对海明威,而是不喜欢海明威的往生,这令他想到了死亡向自己的趋近。一个厌世者的离世刺痛了一个恋世者的内心。
一年后,威廉·福克纳辞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