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镇上逗留很久,然后循着夜路回家,这真是件高兴的事。尤其是在漆黑的、风雨交加的夜晚,我肩上扛一袋黑麦或印第安玉米粉,从灯火辉煌的乡村会客厅或大礼堂出来,驶入林中我那温暖的港湾。我扎牢外面的东西后,让它们满心欢喜地遁避到甲板之下,就独自去掌舵,顺风时,我甚至连舵也扎牢了。“航行”时,我偎依在“舱”中的火堆旁,满脑子愉快的想法。不管遇到什么天气,我从没出过事,也没感到过悲伤,尽管我也遇到过几次狂风暴雨。林中比大部分人想象的更黑,即便是在平常的夜晚也一样。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我走在密林深处,必须时不时地抬起头,透过枝叶间的空隙,仰望天空,摸索前进。走到没有车道的地方,我就用脚探路,或用手触摸我所熟悉的树,以确定方位,比如说有时要从两棵松树间穿过,中间的间隙还不到18英寸!有时在漆黑窒闷的夜晚回来,我两眼看不见,只得用双脚探着路前进,梦游一般,直到深夜才跋涉到家,当手放在门闩上开门时,才如梦初醒,可再回想不起我之前所走过的任何一步路。我想,也许身体的主人即使把它抛弃,它也会自己找回家的,这根本不用依靠什么,就像手也可以摸到嘴一样。
好几次,当一个客人偶然一直待到晚上,而且是很黑的夜晚,我只得把他送到门后的小路上,并告诉他怎么走,他只能靠脚来为自己指路,而不是靠眼。在一个极黑的夜晚,我就用这种方法为两个到湖边钓鱼的年轻人指路。他们住在离森林约1英里外的地方,对地形应该很熟悉。一两天后,其中一个人告诉我,他们大半个晚上都在林子里绕来绕去,其实自己的住处就在附近。直到天快亮时他们才摸到家里,期间还碰到几场阵雨,树叶都被淋湿了,他们自己也被浇成了落汤鸡。
我还听说在漆黑的夜晚,许多人甚至在村子里的大街上都迷路了。这夜色如此之浓,简直就像谚语说的,可以拿刀子一块块切开。那些住在郊外来镇上办货的人,不得不留在村上过夜了;还有一些绅士淑女出门访客,才走出去半英里,就得用脚来探路,根本不知道何时该转弯。不论何时在林中迷路,都是一种惊奇、难忘而又宝贵的经历。即使是在白天遇到暴风雪,人们走在一条非常熟悉的道路上,也常常不知道哪条路通向村庄。尽管他知道自己曾走过上千次了,也还是辨别不出一点痕迹,突然变得非常陌生,像对西伯利亚的公路一样。
到了晚上,麻烦就更大了。我们平常散步时,虽然是无意地,但经常会像领航员一样,凭借某个灯塔,或某个海角,辨别向前航行的方向。如果偏离了平时的航线,我们仍能记起附近的某个海角;直到我们完全迷路了,或转圈了——因为一个人只要闭着眼睛转一圈,他就会在这个世界上迷路——我们才会真正领略到大自然的广阔与奇特。不论是从梦中醒来,还是从茫然中清醒,每个人都该经常在醒来后,看看罗盘针。直到我们完全迷失了,或者说直到完全失去了这个世界,我们才会开始发现自我,开始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才会意识到与我们无穷无尽的种种关联。
消极抵抗
第一个夏天快要结束时,一天下午,我去村里鞋匠那儿去取鞋,结果被抓进了牢房。因为,我前边在哪儿曾提到过,我既不纳税,也不承认这个州的权威,这个州在参议院门口,像卖牲畜一样贩卖男人、女人和孩子。我到树林里去并不是为了这个目的。可是,一个人不管走到哪里,如果可以的话,人们都会用那些肮脏的机构追袭他、抓住他,把他束缚到他们那令人丧失希望的共济会中。
原本,我的确可以顽强地反抗,多多少少会取得一些成效,我本可以疯狂地抵制社会,可我更愿社会疯狂地来抵制我,它才是绝望的一方。但是,我第二天就被释放了,还拿到我那只修补好了的鞋子。回去时路过黄港山,正赶上越橘成熟,我美美饱餐了一顿。我再没受过其他任何人的骚扰,除了这个州的代表之外。我没有锁,也不用门闩,除了存放文稿的书桌,窗户或插销上甚至连颗钉子也没有。不管是白天还是夜里,我从来不锁门,即使出去好几天也一样;那年秋天,我去缅因森林住了两周也照样不锁门。我的房子比被列兵守护的东西还要受人尊敬。疲惫的游人可以在我的火堆旁休息、取暖;爱好文学的人还可以翻看一下桌上的几本书;还有那好奇之人,打开那扇橱门,看是否还有剩余的饭菜,看看我晚饭吃些什么。
尽管各个阶层的人都从这里取道去湖畔,却并未给我带来严重的不便。我从没丢过任何东西,除了一卷薄薄的荷马的著作,可能是因为它不合时宜地镀了金,我相信一定是被营里的一个大兵拿走了。我深信,倘若所有的人都像我一样生活简朴,便不会发生偷窃抢劫之事。发生这些事,是由于社会上有的人所获太多,而有的人收获太少所致。蒲柏译的荷马史诗很快就会传播开去:
"Necbellafuerunt,
Faginusastabatdumscyphusantedapes."
“如果人们所求的只是一只山毛榉木碗,世间将不会再有战事纷争。”
“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见《论语·颜渊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