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氏,泾阳袁天祐妻也。天祐祖、父始皆从军役,祖母杨氏、母焦氏并家居守志。至元二十三年,天祐复从征死甘州,妻焦氏年少,宗族欲改嫁之。焦氏哭且言曰:“袁氏不幸三世早寡,自祖姑以来,皆守节义,岂可至吾而遂废乎!吾生为袁氏妇,死则葬袁氏土尔,终不能改容事他人也。”众不敢复言。周氏,泽州人,嫁为安西张兴祖妻。年二十四,兴祖殁,舅姑欲使再适,周氏弗从,曰:“妾家祖、父皆早世,妾祖母、妾母并以贞操闻,妾或中道易节,是忘故夫而辱先人也。夫忘故夫不义,辱先人不孝,不孝不义,妾不为也。”遂居嫠三十年,奉舅姑,生事死葬无违礼。其父与外祖皆无后,葬祭之礼亦周氏主之。
有司以闻,并赐旌异。
赵孝妇,德安应城人。早寡,事姑孝。家贫,佣织于人,得美食必持归奉姑,自啖粗粝不厌。尝念姑老,一旦有不讳,无由得棺,乃以次子鬻富家,得钱百缗,买杉木治之。棺成,置于家。南邻失火,时南风烈甚,火势及孝妇家,孝妇亟扶姑出避,而棺重不可移,乃抚膺大哭曰:“吾为姑卖儿得棺,无能为我救之者,苦莫大焉!”言毕,风转而北,孝妇家得不焚,人以为孝感所致。
霍氏二妇尹氏、杨氏,夫家郑州人。至元间,尹氏夫耀卿殁,姑命其更嫁,尹氏曰:“妇之行一节而已,再嫁而失节,妾不忍为也。”姑曰:“世之妇皆然,人未尝以为非,汝独何耻之有?”尹氏曰;“人之志不同,妾知守妾志尔。”姑不能强。杨氏夫显卿继殁,虑姑欲其嫁,即先白姑曰:“妾闻娣姒犹兄弟也,宜相好焉。今姒既留,妾可独去乎,愿与共修妇道,以终事吾姑。”姑曰:“汝果能若是,吾何言哉!”于是同处二十余年,以节孝闻。
又有邠州任氏、乾州田氏,皆一家一妇,俱少寡誓不他适,戮力蚕桑,以养舅姑。
事闻,并命褒表。
王德政妻郭氏,大名人。少孤,事母张氏孝谨,以女仪闻于乡。及笄,富贵家慕之,争求聘,张氏不许。时德政教授里中,年四十余,貌甚古陋,张氏以贫不能教二子,欲纳德政为婿,使教之。宗族皆不然,郭氏慨然愿顺母志。既婚,与德政相敬如宾,嘱教二弟有成。未几德政卒,郭氏年方二十余,励节自守,甚有贞名。大德间表其家。
只鲁花真,蒙古氏。年二十六,夫忽都病卒,誓不再醮,孝养舅姑。逾二十五年,舅姑殁,尘衣垢面,庐于墓终身。至元间旌之。
其后,又有翼城宋仲荣妻梁氏,舅殁,负土为坟;怀孟何氏、大名赵氏,并以夫殁守志,养舅姑以寿终,亲负土筑其坟,高三丈余。
段氏,隆兴霍荣妻也。荣无子,尝乞人为养子。荣卒,段氏年二十六,养舅姑以孝称。舅姑殁,荣诸父仲汶贪其产,谓段曰:“汝子假子也,可令归宗。汝无子,宜改适,霍氏业汝无预焉。”段曰:“家资不可计,但再醮非义,尚容妾思之。”即退入寝室,引针刺面,墨渍之,誓死不贰。大德二年,府上状中书,给羊酒币帛,仍命旌门,复役如制。
又有兴和吴氏,自刺其面;成纪谢思明妻赵氏,自髡其发;冀宁田济川妻武氏、溧水曹子英妻尤氏,啮指滴血,并誓不更嫁。各以有司为请旌之。
朱虎妻茅氏,崇明人。大德间,虎官都水监,坐罪籍其家,吏录送茅氏及二子赴京师。太医提点师甲乞归家,欲妻之。茅氏誓死不从,母子三人以裾相结连,昼夜倚抱号哭,形貌销毁。师知不可夺,释之。茅氏托居永明尼寺,忧愤不食卒。闻氏,绍兴俞新之妻也。大德四年,新之殁,闻氏年尚少,父母虑其不能守,欲更嫁之。闻氏哭曰:“一身二夫,烈妇所耻。妾可无生,可无耻乎!且姑老子幼,妾去当令谁视也?”即断发自誓。父知其志笃,乃不忍强。姑久病风,且失明,闻氏手涤溷秽不怠,时漱口上堂舐其目,目为复明。及姑卒,家贫,无资佣工,与子亲负土葬之,朝夕悲号,闻者惨恻。乡里嘉其孝,为之语曰:“欲学孝妇,当问俞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