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有不少正在创业的年轻人,曾经把我当成学习的榜样,但是我现在非常惭愧。请你们一定要吸取我的教训,只有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完善自我,才能真正实现事业的成功!
我将从现在开始,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重返社会,更好地担负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为国家和社会再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相信,我有新的开始……
黄光裕
2010年9月3日
令人惊讶的是,黄光裕在看守所写感谢信的当天,国美董事会将8月29日晚间股东大会商讨的结果,在这一天正式以《国美电器致股东信函》的方式,向国美的股东将8月29日晚上开会谈论的内容给公告出去:
致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国美”或“本公司”)全体股东的信函
尊敬的股东:
我们现致函阁下,以解释本公司董事会为何在九月二十八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八月初国美收到本公司主要股东黄光裕所拥有的公司发出的函件。黄先生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意图撤换本公司主席陈晓先生及孙一丁先生(均为董事),由其胞妹及其一名前律师接替。黄先生亦要求撤销在本年股东周年大会上由大多数股东批准的一般授权。该一般授权给予董事会灵活性,可于有需要并符合国美长远利益时发行最多达本公司已发行股本20%的新股。
本公司董事会尊重任何持有本公司股份超过10%的持有人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因此,本公司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向阁下寄发一份有关于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函。
然而,我们深感有责任代表本公司及董事会在此更明确地表示,我们认为,该等动议是无理由和依据、不明智及不受欢迎的,及有可能对本公司价值造成重大损害。
阁下无疑早已知悉,黄先生因多项经济犯罪被捕,继而被定罪及监禁,这为本公司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在现届董事会带领下,在管理团队及国美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本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及营运实力已完全恢复。本公司管理团队及僱员齐心协力扩展业务,改善及加强与顾客及供应商的关系,并调整经营策略以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
在获得贝恩投资注入新资金及带来新的管理专业知识后,目前本公司业务正持续健康发展。在本公司的中期业绩公告中,本公司已详述国美的发展策略,以期进一步拓展公司的网络及提升零售能力。五年计划订明将增开700间新店及产生多达770亿港元新增收入的业务目标。
上周末期间,黄先生又向我们发出两封函件。黄先生在第一封函件中发出最后通牒,声称若我们不支持其决议案,他将终止我们与黄先生私人拥有的国美门店订立的管理及采购协议。此举将导致本公司损失近2.85亿港元的服务费,并明确暴露黄先生为了自身利益不惜牺牲国美及国美其他股东的利益的面目。
然而,管理层已预料到黄先生有此一举,经过分析,我们相信终止管理及采购协议反而对本公司有利。因为此举可使集团内大量经验丰富的经理从现时为非上市业务服务的工作中释放出来,让他们在我们的五年扩展计划中大展拳脚,如此一来,我们所收获的将不仅仅是服务费,而是我们努力把资源投放于其他营运发展的实际回报及收获。因此,我们建议股东毋须理会这一虚张声势的威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