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六月,内出九室样,仍更令有司损益之。有司奏言:内样:堂基三重,每基阶各十二。上基方九雉,八角,高一尺。中基方三百尺,高一筵。下基方三百六十尺,高一丈二尺。上基象黄琮,为八角,四面安十二阶。请从内样为定。基高下仍请准周制高九尺,其方共作司约准一百四十八尺。
中基下基,望并不用。又内样:室各方三筵,开四闼、八窗。屋圆楣径二百九十一尺。按季秋大飨五帝,各在一室,商量不便,请依两汉季秋合飨,总于太室。
若四时迎气之祀,则各于其方之室。其安置九室之制,增损明堂故事,三三相重。
太室在中央,方六丈。其四隅之室,谓之左右房,各方二丈四尺。当太室四面,青阳、明堂、总章、玄堂等室,各长六丈,以应太室;阔二丈四尺,以应左右房。
室间并通巷,各广一丈八尺。其九室并巷在堂上,总方一百四十四尺,法坤之策。
屋圆楣、楯、檐,或为未允。请据郑玄、卢植等说,以前梁为楣,其径二百一十六尺,法乾之策。圆柱旁出九室四隅,各七尺,法天以七纪。柱外余基,节作司约准面别各余一丈一尺。内样:室别四闼、八窗,检与古同,请依为定。其户依古外设而不开。内样:外有柱三十六,每柱十梁。内有七间,柱根以上至梁高三丈,梁以上至屋峻起,计高八十一尺。上圆下方,飞檐应规,请依内样为定。其屋盖形制,仍望据《考工记》改为四阿,并依礼加重檐,准太庙安鸱尾。堂四向五色,请依《周礼》白盛为便。其四向各随方色。请施四垣及四门。
辟雍,按《大戴礼》及前代说,辟雍多无水广、内径之数。蔡邕云:“水广二十四丈,四周于外。”《三辅黄图》云“水广四周”,与蔡邕不异,仍云“水外周堤”。又张衡《东京赋》称“造舟为梁”。《礼记·明堂位》、《阴阳录》云:“水左旋以象天。”商量水广二十四丈,恐伤于阔,今请减为二十四步,垣外量取周足。仍依故事造舟为梁,其外周以圆堤,并取《阴阳》“水行左旋”之制。
殿垣,按《三辅黄图》,殿垣四周方在水内,高不蔽日,殿门去殿七十二步。
准今行事陈设,犹恐窄小。其方垣四门去堂步数,请准太庙南门去庙基远近为制。
仍立四门八观,依太庙门别各安三门,施玄阃,四角造三重魏阙。
此后群儒纷竞,各执异议。尚书左仆射于志宁等请为九室,太常博士唐眕等请为五室。高宗令于观德殿依两议张设,亲与公卿观之。帝曰:“明堂之礼,自古有之。议者不同,未果营建。今设两议,公等以何者为宜?”工部尚书阎立德对曰:“两议不同,俱有典故。九室似暗,五室似明。取舍之宜,断在圣虑。”
上以五室为便,议又不定,由是且止。
至乾封二年二月,详宜略定,乃下诏曰:“朕以寡薄,忝承丕绪。奉二圣之遗训,抚亿兆以初临,驭朽兢怀,推沟在念。而上玄垂祐,宗社降休,岁稔时和,人殷俗阜。车书混一,文轨大同。检玉泥金,升中告禅,百蛮执贽,万国来庭,朝野俱娱,华夷胥悦。但为郊禋严配,未安太室,布政施行,犹阙合宫。朕所以日昃忘疲,中宵辍寝,讨论坟籍,错综群言,采三代之精微,探九皇之至赜,斟酌前载,制造明堂。栋宇方圆之规,虽兼故实;度筵陈俎之法,独运财成。宣诸内外,博考详议,求其长短,冀广异闻。而鸿生硕儒,俱称尽善,搢绅士子,并奏该通。创此宏模,自我作古。因心既展,情礼获伸,永言宗祀,良深感慰。宜命有司,及时起作,务从折中,称朕意焉。”于是大赦天下,改元为总章,分万年置明堂县。明年三月,又具规制广狭,下诏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