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给她带去我亲自烤的一个白面包,还有一个黑面包以及几个罂粟籽面包卷。为了她,每一样能抓到手的东西我都要偷,都要扒:杏仁饼、葡萄干、杏仁、蛋糕。我希望我能得到宽恕,因为我从罐子里偷了安息日的食物,那是妇女们拿到面包铺的炉灶里来烤的。我还偷肉片,偷一大块布丁,一个鸡腿或鸡头,一片牛肚,凡是我能很快地夹起来的我都偷。她吃了,变得又胖又漂亮。
整个星期我都得离家住在面包房里。每逢星期五晚上我回家来,她总要找出一点借口,不是说胃痛,就是说腰痛,或者打嗝儿,或者头痛。你也知道这些女人的借口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有一段痛苦的经验,真叫人受不了。再说,她的那个小兄弟———私生子,渐渐长大了。他打得我青一块紫一块的,等到我要还手打他时,她就开口了,狠狠地咒骂,使我只觉得一阵绿雾在我眼前飘**。一天有十来次,她以离婚来威胁我。换一个人处在我的位置上就要不辞而别了,不再回家。但是我却是忍受这种处境而一声不吭的人。一个人要干点什么?肩膀是上帝造的,负担也是上帝给的。
有一天晚上,面包铺发生了一桩灾难。炉灶炸了,我们的铺子里差点儿起火。大家没事可干,只得回家。于是我也回家了。我想,让我也尝尝在非安息日躺在**的乐趣。我不想惊醒睡熟了的小东西,踮着脚走进屋子。到了里面,我听到的似乎不是一个人的鼾声,而仿佛是两个人在打鼾,一种是相当轻微的鼾声,而另一种仿佛是快要宰了的公牛的鼾声。唉,我讨厌这种鼾声!我讨厌透了。我走到床边,事情忽然变得不妙了。埃尔卡身旁躺着一个男人模样的人。换一个人处在我的位置上就要嚷叫起来,闹声足够把全镇的人都吵醒。可是我想到,那样会把孩子惊醒。我想,为这样一点点小事情为什么要使一只小燕子受惊呢。那么,好吧,我就回到了面包房去,躺到一个面粉袋上。一直到早晨我都不曾闭眼。我直打哆嗦,好像患了疟疾。“我蠢驴当够了,”我对自己说,“吉姆佩尔不会终身做一个笨蛋的。即使像吉姆佩尔这样的傻瓜,他的愚蠢也有个限度。”
早晨,我到拉比那里去求教。这事在镇上引起很大的骚乱,他们立刻派会堂司事去找埃尔卡。她来了,带着孩子。你猜她怎么样?她不承认这件事,什么都不承认,语气硬得像骨头和石头!“他神经错乱了,”她说,“我不懂梦里的事情,不懂见神见鬼的。”他们对她叫嚷,警告她,拍桌子,但是她却固执己见。“这是诬告。”她说。
屠夫和马贩子站在她一边。屠宰场的小伙子走过来对我说:“我们一直在注意你,你是个可疑的人。”这时孩子把屎拉在身上了。拉比法庭⑤那儿有约柜⑥,那是不准亵渎的,因此他们把埃尔卡送走了。
我问拉比:“我该怎么办?”
“你得立刻跟她离婚。”他说。
“如果她不答应怎么办?”我问。
他说:“你务必和她离婚,这就是你必须做的一切。”
我说:“呃,好吧,拉比,让我考虑考虑。”
“没有什么要考虑的,”他说,“你不能再和她同住一个房子了。”
“如果我要去看孩子呢?”我问。
“别管她,这个婊子,”他说,“别管那一窝跟她在一起的杂种。”
他做的决定是我连她的门槛都不可跨进去———在我这一生中永远不能再进去。
白天我还不感到怎么烦恼。我想该发生的事情必定要发生,疮必定要出脓。可是到了晚上,当我躺在面粉袋上的时候,我觉得这一切太让人伤心了。我难以抑制地渴念着她,渴念着孩子。我需要的是发怒,可是那恰恰是我的不幸,我不能使这件事在我心里产生真正的愤怒。首先———我就是这样想的———谁也免不了有时候会犯错误。你活着,就不可能没有错误。大概和她在一起的那个小伙子引诱她,送她礼物,等等。而女人是头发长见识短的,所以他哄得她同意了。不过后来她既然否认这件事,那么也许我看到的只是一些幻象?幻觉是有的。你明明看见一个人影,或者一个侏儒,或者什么东西,但是等你走近了,却没有了,什么东西也没有。要是真的这样,那我对她太不公正了。当我想到这里,我就开始哭了。我啜泣着,眼泪弄湿了我睡的面粉袋。早晨我到拉比那里去,告诉他我弄错了。拉比用羽毛笔把我说的写了下来。他说,如果事情是这样,他必须重新审理整个案子。在他结案之前,我不能去接近我的老婆,但是我可以请人给她送面包和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