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分析人士称,澳大利亚此举主要是针对来自中国、中东等国一些具有政府背景或者国家所有的企业收购该国的农业项目。而据报道,2012 年5 月,联合国粮农组织罗马会议上,讨论了一份名为《土地权属负责任治理自愿准则》的文件(以下简称《准则》)。该《准则》的核心内容在于提出各国应为土地使用权“提供保护措施”——“为可允许的土地交易规模设定上限,并在土地流转超过一定规模时,就此类流转应该如何得到批准进行调控,例如通过议会的批准”。据分析,该政策虽然并不只是针对中国,但也反映了中国农业“走出去”越来越引人注目,尤其是在涉及土地交易的方面将面临更为复杂的局面。
中国如何在农企“走出去”过程中,充分展现自己的善意,受到投资对象国的欢迎而不是责难,需要我们解放思想,创新战略与思路、办法,将对外农业援助和合作与农企“走出去”相结合,真心实意地帮人家办点事情。
其二,中国对外农业援助和合作与农企“走出去”相结合的时机已经成熟。原因一是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对外援助和合作力度逐渐加大,在对亚非拉经济援助和合作上异军突起,已成为国际大家庭中相互支持与帮助的重要力量。随着中非经济合作的深入发展,中国对非援助项目和投资项目正在从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转型,以初级产品和加工贸易品为主的贸易格局正在被更加多样化的经济合作模式所取代。随着中非经济合作区的建立,中国对非投资开始从低端投资向高端投资领域发展,投资规模和技术含量都有了很大提升。经济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得到拓展的同时,双边经济关系的复杂性也随之提升。二是中国在对外农业援助和合作上已有一些成功的经验与做法。从20 世纪50 年代至今,中国政府一共帮助62 个国家建成了农场、农业示范中心、农业技术试验站和推广站等农业项目212 个,派遣了五千多名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在华培训受援国的农业部门的官员和技术人员达到两万多名。中国农业企业已经成为承担对外农业援助和合作的重要载体。三是国家已在支持中国农企“走出去”上迈出坚实步伐。从2004 年开始,商务部、外交部联合对外发布《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2011 年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又联合发布了《对外投资国别产业指引(2011)》,这些都为中国农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确定了鼓励的方向和重点。同时,中国有大量驻外机构、境外企业、银行分支机构,它们已经熟悉所在国的法律和商业规则,若通过它们加强对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民族宗教等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评估,能为国内企业提供及时、准确、专业、权威的信息。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将成为确保国际粮食安全的重要力量,而在此过程中,中国自己粮食安全的外部环境将大大改善,国际粮食进口保障能力将大大提升,中国粮企也将因此力量增强,并开始打破以ABCD 为首的跨国粮企对全球粮食生产与贸易的垄断。
三、中国粮食安全领域“走出去”的应行之策中国粮食安全领域的“走出去”时机已经成熟,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有很多,主要是国家战略不清、支持政策不明、配套办法不够、农企力量不强、人才储备不足等方面。
首先,在对外农业援助和合作与农企“走出去”相结合问题上,国家尚未形成一个整体认识和战略。战略设计、政策协调、行动执行各个层面间相互脱节,部门之间认识不一致、政策不统一、措施不配套,使国家对外援助和合作与农企“走出去”难以结合,难以发挥整体效能,产生合力效应。此种情况的发生,其实只是中国对外援助和合作与农企“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