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转基因作物商业化推广会否影响国家粮食安全问题上,反方认为,在目前的产业格局和知识产权格局下,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将危及中国的种业安全,进而危及中国的粮食安全。主要体现在:(一)相对于中国种业的“杂、多、乱、小、散”,跨国种业公司高度集中,实力强大,且在中国“潜伏”多年,一旦中国放开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它们将一举占领中国的种子市场,形成垄断性局面,对中国种子行业釜底抽薪,损害中国的粮食主权与安全;(二)虽然目前中国在水稻、棉花等的转基因作物研究上处于较高水平,但中国处于转基因研究领域“知识产权陷阱边缘”,一旦中国的转基因作物投入商业化种植,孟山都、先锋等跨国种业公司将坐收“专利使用费”,直接掐住中国发展的脖子,重演阿根廷大豆的悲剧。在这方面,反方最有力的“证据”是,2009 年8 月17 日,国家农业部向华中农业大学两种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 号”和“Bt 汕优63”颁发的转基因安全证书,为其今后可能的商业化种植打开了通道。但据绿色和平组织分析,这两种接近商业化的水稻品种以及正在研发的另外6 种转基因水稻品种,全部被国外专利所控制。按照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惯例,在研发阶段涉及他人的专利是不收费的,但如果进入商业化生产,就必须向专利方支付相关专利使用费。种得越多,收费也越多。有专家称,像这样的专利陷阱在转基因作物领域比比皆是,阿根廷大豆悲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掉进了孟山都的专利陷阱中了。而在这个问题上,正方也有其辩护词:(一)转基因种子大多具有适应能力强、耐储藏、产量高等特性,通过种植转基因作物提高单产是应对中国粮食紧平衡局面、增强中国粮食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方式,如果中国一味地排斥转基因技术,就会丧失对国际生物工程技术制高点的把握,在新的农业技术革命中就会落后于人,进而将数百亿的国内种子市场拱手让人;(二)关于专利保护问题,各国的专利保护期限大多为10~20 年,转基因技术专利大多集中在20 世纪90年代,现在很多转基因技术的专利期已经过去,而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若过期也就没有了专利申请的权利,因而对于国际种业通过专利大肆收取专利费的担心是多余的;(三)当今的种业并未是一家独大,而是多家公司鼎足而立,不仅存在孟山都、先锋、先正达、KWS 等公司之间的竞争,也存在着美国、以色列、法国、德国等的国家之间的竞争,所谓被一两家跨国种业公司垄断的局面是不会出现的。中国的种业公司完全可以借力打力,通过与一些国外公司有效地合作实现种子战争的突围。对此,正方还以棉花为例,通过相关科研机构的努力,中国自主研发的转基因抗虫棉已经占领国内95% 的市场份额,一举打破2004 年伊始的由孟山都、岱字棉公司的转基因抗虫棉占有90% 以上市场的不利局面。
四、超越转基因:将目光放在种子安全的自主掌控上对普通百姓而言,围绕转基因作物商业化问题的争议虽然十分专业,但这毕竟与自己的食品安全关系密切,与自己所在国家的粮食安全关系密切,所以在转基因问题上,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政府与转基因产业相关方对转基因作物商业化也颇为投鼠忌器。
让我们回到一些基本问题上:我们要不要发展转基因技术?我们是不是非得进行转基因作物商业化不可?我们怎么才能规避孟山都们的围堵与陷阱?笔者个人认为,必须把我们的目光始终放在种子安全的自主掌控上,这样才能超越转基因争议,不为之烦,而求之用。
我们要不要发展转基因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