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罗伯特说什么话都是没有分量的,可是到了现在,他已是一本书的作者,并受到许多好评,尤其是回到家里见到《学院杂志》上称赞他的书的专文,使他觉得终于找到知音了。专文中写着:
“我们很谨慎地指出《一个男孩的愿望》一书与其他书不同的地方。书中的诗,每一句给人的感受,为其他时下各类书籍所不及。从诗中我们可以发现,作者是一位年轻人。对诗有所研究或关心诗的人们,应该读读此书。我们并不认识谁是罗伯特·弗罗斯特,但是我们诚心地欢迎他进入诗界,并希望他能够继续创作现代诗,为我们带来最有价值、最有意义的作品。”
罗伯特看完了此文,心中产生了忧虑,不知第二本书会不会有第一本书那样的水准。罗伯特所写的诗都是白话诗,虽然题材是英国,但仍具有浓厚的美国地方色彩,比如说,他的《畏惧》《一百个衣领》就是这样的作品。
1914年,罗伯特的第二本书就要出版,里面的部分作品,已先出现在各种不同的杂志上。1月15日的《自主杂志》刊登了《家庭主妇》一诗。庞得虽然与罗伯特处得不好,但仍在英国推崇罗伯特的作品,庞得向《大西洋月刊》推荐一些罗伯特的作品,但是不幸的是,都遭到了拒绝。
罗伯特因为需要钱作为搬家之用,所以不遗余力地向各杂志社推销自己的作品,而鲁特夫人认为此举违反合约,凡是刊登过的诗,不能作为一本书的内容。
第二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描写美国的农夫。罗伯特曾为这本书的书名伤了好一阵脑筋,后来他突然发现,自从来到英国后,这儿的大多数人都认为新英格兰像波士顿一样,是一个工商业兼具的文化中心,而他这本书的内容,描述的是新英格兰的乡间民众,为了纠正一般英国人的错误观念,于是,他就把书名取为《波士顿以北》。
女儿莱丝莉经常替父亲打稿件。她已经快15岁了,经常帮母亲做家务事,并时常陪父亲到伦敦参加文学会议。
罗伯特开始忧虑第二本书,不知道是否受大家的欢迎,更不知道书评是否会了解他描写新英格兰的方式。
就在一个多雾的早晨,罗伯特在平房后的院子走着,回想家乡美国山区生活与此处的不同,家乡有许多桦树,小时候的他,常常喜欢爬到桦树上摇动树枝。突然间,他有了灵感,飞快地跑回家去,一口气写完了一首诗,这首《桦树》,将使他闻名全世界。他把这首诗保留起来,而没有出现在他的第二本书上。
三月底,《波士顿以北》完稿后,罗伯特便把稿子交给鲁特夫人,并计划举家迁往中地。在搬家之前,他曾先到伦敦的诗店二楼住了一个礼拜,那里住着许多艺术家。
罗伯特一家人对城市的繁华都不留恋,他们所习惯的还是淳朴的乡村生活,后来他们搬到汉瑞福夏郡的迪莫克,这里正好也是艾德华·汤玛斯住的地方。这里有许多杰出的诗人,在汤玛斯的团结下,组成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天地,出了一本自己的刊物《新诗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