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1858—1927),广东省南海县人,中国晚清时期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代表人物。
清政府宣布对张荫桓的最终处理决定时,公布了康有为等人的“罪状”:
主事康有为首倡邪说,惑世诬民,而宵小之徒群相附和,乘变法之际隐行其乱法之谋,包藏祸心,潜图不轨,前日竟有纠约乱党谋围颐和园劫制皇太后陷害朕躬之事。幸经察觉,立破奸谋。又闻该乱党私立保国会,言保中国不保大清。其悖逆情形实堪发指。朕恭奉慈闱,力崇孝治,此中外臣民之所共知。康有为学术乖僻,其平日著述无非离经叛道非圣无法之言,前因讲求时务,令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上行走,旋令赴上海办理官报局,乃竟逗留辇下,构煽阴谋。若非仰赖祖宗默佑,洞烛几先,其事何堪设想?康有为实为叛逆之首,现已在逃,着各省督抚一体严密查拿,极刑惩治。
比照案发当日上谕所宣布的“结党营私、诱言乱政”的罪状,可以很容易看出对康的指控明显增加了“纠约乱党谋围颐和园劫制皇太后”的内容。这项新罪名的增加,使张荫桓从康案中解脱出来,也使康案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因为“纠约乱党谋围颐和园劫制皇太后”的罪名已远非“结党营私、诱言乱政”的性质,而是带有明显的敌对性质,是以暴力的、武装的手段推翻现政权。说白了,就是谋反,如果这个罪名能够坐实,那么康有为也就确实是“叛逆之首”了。
不过康有为从来不承认这一罪名,他在谈到这一问题时都是强调这一罪名是清政府强加给他的“莫须有”,并称清政府认定这一罪名的唯一根据是袁世凯的捏造。因为这一罪名实在不太好听,何况光绪帝如此不顾各方面的反对高度信任他们,而他们却“陷害朕躬”,将其置于不仁不义的地步。另外,康、梁政变之后毕竟都在外国势力的帮助下侥幸逃脱了清政府的追捕,他们的历史并没有如谭嗣同等六君子一样终结,此后还一直在政治领域活跃,出于现实政治的考虑,他们便利用手中的“话语强势”编造有利于自己新的政治活动的历史故事。诚如梁启超后来所承认的那样,《戊戌政变记》之类的著作,虽然是亲历亲闻,但毕竟感情大于理性,只可作为现实政治的宣传读物,无法成为信史。
事实上,即便从康、梁等人的著作中,也不难看出他们企图依靠武装力量劫制慈禧太后,夺取大清王朝政治权力的计划。只是他们在主观意图上并没有想伤害光绪帝,相反是期望通过废黜慈禧太后,加强光绪帝的权力。或许也正因为此,光绪帝在后来对康、梁等人也不理解,所以才指责康的做法是“陷害朕躬”。
康、梁试图通过暴力手段劫制慈禧太后,就主观意图而言,或许是鉴于所谓保守势力的强大、新政推行的困难而采取的不得已手段,这在谭嗣同夜访袁世凯的时候就有足够的说明。不过也正如袁世凯所说,这种手段虽然能够解决部分问题,但给中国带来的伤害也实在太大,甚至是得不偿失。所以尽管谭嗣同步步紧逼,袁世凯也没有贸然答应谭氏的要求。
袁世凯模棱两可的态度肯定影响了康有为后来的决策。从积极的方面说,康等人觉得袁世凯有可能会出兵,帮助光绪帝掌握大清王朝的全部权力,这样的分析合乎他们所认知的袁的性格;从消极方面而言,他们既然已经将计划告知了袁,那么即便袁不同意,甚至向清政府“告密”,已经启动的武力计划也很难戛然停止。他们只能一往无前,继续走下去,而劝说袁“反正投诚”只不过是全部计划中的一个环节而已。
谭嗣同夜访袁世凯的两种结果康有为等人早已料到,所以当谭前往袁的住所详谈的时候,康有为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这天晚上,他在南海会馆“尽却客”,收拾自己的行装及书籍文稿,一旦消息证实,即按照光绪帝谕旨所指示的那样赶赴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