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议会为协助校长调查、策划大学内部组织事务起见,又议决成立一个“组织委员会”,定额九人,由校长指认,并征求评议会同意。蒋梦麟是这个组织委员会的委员长。按照简章规定,组织委员会的主席为校长,但校长不能出席时,则由委员长出席。组织委员会成立后,首先负责修改完成《国立北京大学内部组织试行章程》,规定了北京大学组织管理的基本模式,即校长为大学最高领导;评议会为大学立法机构;大学行政由行政会议负责,其组成方式由各常设委员会委员长组成,校长为当然议长,教务长为当然会员,总务长为当然会员兼书记,协助校长,推行全校大政;各常设委员会有组织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聘任委员会、入学考试委员会、图书委员会、庶务委员会、仪器委员会、出版委员会、学生自治委员会、新生指导委员会等。各委员会成员由校长指定,但明确规定以教授为限,显然这是为了实现教授治校的理想。
蒋梦麟首创的行政会议有点类似于西方民主政体中的行政机关。行政会议及各委员会之委员由校长推举,经评议会通过,一半采纳民主的意思,一半采取效能主义。行政会议操全校行政之权,负责全校日常事务。
教务会议组织体制为仿欧洲大学制,其功能主要是司学术。教务会议之成员由教授互选,亦取民主之义。教务会议的执行机构为教务处,各系主任互选教务长一人,处理日常事务。
总务处的设置是仿照美国的市政制,司事务。总务长及总务委员为校长所委任,纯采效能主义。盖学术重民主,事务重效能。总务长操全校事务之权,负责处理校中庶务。原体制中的各处室也有所调整,使之成为一个系统化的有机体,共分设校舍、杂务等十三科。其组织,合数科为一部,以总务委员长之,曰某部主任。
现合校舍、杂务、斋务、卫生四科曰庶务部;合介绍、询问、注册、编制四科曰注册部;文牍、会计两科,直隶于总务长;出版、图书、仪器等各自立一部。
在北京大学一系列组织系统中,蒋梦麟担负着一系列重要的角色,除总务长外,还兼任文牍、会计部主任,预算、聘任、学生自治以及修改预科课程等委员会委员。尤其是总务长一职,自北大改组以后,所有行政上一切事宜,均由总务处负责,而取决于总务委员会。该会规定每星期一会议一次,并规定时间为下午4时至6时半。只是从实际情况看,有事稍长,无事则短。不过从总体上说,每次时间都相当紧凑,时间虽不长,但对于校内一切事务,多所整顿。
在蒋梦麟主持完成的这一系列改革中,其基本精神就是要北大能够走上教授治校的道路,从而实现学术自由、教授治校的现代教育理想和教育理念,使大学真正成为不受政治干扰,相对独立和自主的学术机关,并以无畏地追求真理作为治校的基本准则。
自从到了北大之后,蒋梦麟便将自己的生命与北大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他每日所思所想,实在都是如何建设北大的事情。只是碍于经济及政治环境方面的困难,蒋梦麟的许多理想并不曾实现。他理想中的北大一定是世界第一流的大学,一定是要在世界教育、科学方面占有重要地位的高等学府。因此他在录取新生时便格外重视学生的素质和质量,不愿以数量牺牲质量。他在1923年9月北大开学典礼上说,今年新生投考的几近三千,学校里只取了一百六十余人。外面因为我们取得太少,有许多误会和责难。其实我们录取新生,标准为重,不甚拘守定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