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1903年,清政府方才颁布《商人通例》,完成《商法总则》草案的制定,这当然是清政府保护商业自由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对东西洋各国商法的移植与再造,这在客观上也满足了中国民族资本的一些法律保护要求,对于规范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改善企业生存的外部环境,无疑具有重要意义。这些法律对传统中国的商业观念当然是重大突破,从法律上确认了商业活动以赢利为目的的正当性、合法性,与传统中国重农抑商、重义轻利的观念背道而驰,显然具有积极意义。只是从实践层面说,这部孤零零的商律由于缺乏相互配合的法律制度保障,比如只有商法而没有民法,只有商律而没有民律,没有适当的私有财产保障制度,没有相应的政治架构,所以清政府最后十年的政治变革、法律创新,尽管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清政府作为一个陈旧的政治体制的体现者,依然在很大程度上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这是辛亥革命不得不发生的根本原因,也就是最深层的社会依据。
辛亥革命确实没有像毛泽东所说的那样,来一场翻天覆地的大变动,这场原本以暴力开始的运动到了后来确实归于一种宁静的悄悄变革,一个庞大的帝国在一夜之间转变为共和,不可一世的至上君主悄然退位,最高的政治权力有条不紊地转移,国家在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太大灾难的前提下进入共和时代。
其实从影响力来说,悄悄的革命并不逊色于那些暴烈的冲突和大规模的流血牺牲。共和之后的中国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沿用清政府最后十几年的精英政治手段,甚至沿用没有君主的君主立宪政治变革路线图,悄然实现了没有君主的立宪目标,因而实事求是评估辛亥革命在中国历史上的意义,这真是终结了一个旧时代,不只是终结帝制,而且真的是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一切政治架构都具有新的特色。
在晚清最后几年,由于清政府确认走上君主立宪道路的不可更易,因而在那几年,尽管商人资本成长艰难,但随着立宪进程,中国的商人资本还是顽强地成长着,商人资本既是晚清立宪运动的强大推动力,也是立宪运动的最大受益者。各地商人因立宪而促成了自己网络架构的形成,因网络架构的形成而更具有团体的力量,逐步学会运用英国式的商会自治和民主管理,这不仅促进了清末民初的政治变革,而且促进了中国商人组织的形成,这既是晚清立宪的动力之一和保障,也是从立宪转向革命走向共和而能够平稳过渡的根本。在这个时期中国的商人由先前政治上的附庸演变为社会发展的中坚,成为历史转折大潮中的定海神针。
商人政治理念特别是商会自治理念的形成与运用,深刻影响了民初的政治发展,很难想象民国初年的政治家没有商人的帮助,能够达成什么样的政治妥协或政治进步。反过来说,由于商人资本在政治发展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因而商人资本在民国初年也就获得了空前发展。根据杜恂成《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1840—1937》(第106页)中的统计,中国自1840年至1911年的72年中,历年所创办资本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工矿企业总共约953家,创办资本额总计203,803,000元。然而进入民国,自1912年至1927年的民国前半程16年中,中国历年所设创办资本在一万元以上的工矿企业总数约达1984家,创办资本总额约为458,955,000元。无论就创办企业家数还是创办资本总额而言,民国前半程的16年都远远超过先前72年的一倍以上。由此可见,辛亥革命政治变革确实在很大程度上解放了生产力,极大推动了社会发展。
经济史的研究充分表明,辛亥年的政治变革确实在政治上为中国经济发展,为生产力的解放提供了巨大的机遇和动力。我们通常所说的中国资本主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遇到了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这个机遇除了外部环境外,其实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中国国内的政治环境使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不再受到太多的束缚,政治上法律上为商业资本的繁荣提供了保障。如果拿民国前半程的中国民族资本去与清代晚期20年或者70年的情形相比较,就很容易体会到商业资本早已摆脱了社会阶层中不上不下的附庸地位,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商人资本成为民国前半程政治发展的关键或动力。
依据杨小凯《晚清的经济历史》(第14页)的研究,民国初建,孙中山、黄兴等人不经议会同意就私自借贷外债,甚至将一些重要的矿产资源作为抵押,如果在一个政治高度专制的体制下,政治家的这种做法无可指责,也无从指责。但现在是民国,商人资本并没有因为孙中山、黄兴等人的革命党人身份而原谅而纵容,相反,商人不仅对孙中山、黄兴等人的这种行为进行批评,而且强烈要求予以制止。这在清末政治架构中是根本不可想象的。
在民国政治架构下,中国的社会经济获得了全面提升和相对均衡的发展。外国资本依然按照其固有特性继续在中国投资,在中国赚钱,获得了自己应得的利润,中国也在利用外资的同时收获了自己应该收获的部分,外国投资的铁路、矿山等大型基础设施,外国人除了赚取利润外,这些产业的所有者其实都是中国政府,且大部分归中国政府管理。体制的大致良性保证了中外贸易的大致平等,不管民国前半程我们在政治上怎样评估,但那时中外之间的经济交往互利互赢是主流。中国在实际上已加入国际资本的大循环中,中国资本已渐渐构成国际资本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国际大循环的背景下,中国的民族资本在民国初年也就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提升,民族资本在那个时间段出现从来没有过的生命力和活跃度。在民国最初几年,民族资本的年增长率与外国资本不相上下,至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外国资本本身的原因,中国的民族资本年增长率竟然超过外国资本一倍以上,其发展速度也远高于外国资本。
至于洋务新政以来一直被人所诟病的官僚资本,到了民国初年其实也受到了相当的遏制,大致回归到一个社会发展所应有的水平。一个社会的正常发展,当然离不开政府在公共领域中提供的服务,绝对的没有官僚资本即政府的垄断经营是不切实际的想法,但政府毕竟是最容易产生垄断的地方,如果不对政府的垄断实施必要的限制,那么政府就会无限扩大自己的垄断,无限度挤压社会空间,挤压民间资本。一个正常的社会经济形态一定是各种经济成分和睦相处,各种经济成分不管占有多少比例,但都必须健康,清末和民国后半程的官僚资本之所以一直受到人们的严厉批评,主要就是因为它们在国民经济构成中占有偏重失衡的地位。
总而言之,研究辛亥革命,不仅要注意这场革命在政治上给中国带来的巨大变化,更应该从社会经济层面探讨这场革命的意义。孙中山等革命先驱所期待的民生主义,在解决了民族独立和民权主义实现之后,确实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这就是辛亥革命在社会经济层面的意义。革命就是要解放生产力,革命也一定能够解放生产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