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王朝俊等人一样,梁漱溟在现实政治上,同样反对欧化、俄化和赤化,根本否认欧洲近代社会制度在中国实现的可能性,主张在中国固有文化基础上融合中西,重新建构民族新文化,重新建构中国社会组织系统。但是,梁漱溟不像王朝俊那样,认为乡村建设运动必须在国民党及国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从根本上否认乡村建设运动是孙中山三民主义学说在新条件下的实践,而认为乡村建设运动是中国民族自救运动的“最后觉悟”,在本质上是一种文化运动、社会运动。梁漱溟不承认乡村建设运动与现政权之间合作的可能性,不似王朝俊那样,汲汲于依靠现政权和地方军阀势力。尽管后来梁漱溟在其实践中不得不依靠冯玉祥、阎锡山以及韩复集这样的地方实力派,但从心理上说,他之所以这样做,并非出于自愿,而是不得不然。
尽管梁漱溟与王朝俊为代表的北方村治派存在着若干分歧,但并未影响他接受王朝俊、彭禹廷、梁耀祖等人邀请,参与河南村治学院筹办及接任《村治月刊》主编。
接任《村治月刊》主编后,梁漱溟部分修订了编辑方针,专意对着青年尤其是左倾青年说话,在思想内容上着力扭转青年一代向西方学习的心理,发表了一系列从文化哲学、社会分析等角度研讨乡村建设问题的文章,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其乡村建设理论体系,在当时的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而参与河南村治学院的筹办,梁漱溟根据河南发起诸公的主要旨趣,及河南地方实际需要,并本其研究民族文化问题及乡村自治问题的心得,悉心参酌制定《河南村治学院组织大纲》,将自己的那套理论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发起诸公,进而影响整个乡村建设运动的进程,当然也充分表达了梁漱溟对河南村治学院的期待。
在《河南村治学院组织大纲》中,梁漱溟认为,目前的中国之所以需要格外重视乡村问题并创办村治学院,主要是因为中国社会的基本结构和组织模式几乎始终没有脱离农业社会即村落社会的基本特征,而十九世纪中叶以来的中国民族自救运动只知一味模仿西方,无视中国社会固有特征,结果不仅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进步与发展,而且破坏了中国社会固有组织模式和社会秩序,从而使目前的中国欲退不忍,欲进不能,陷入了严重失调状态。因此,为了推动中国社会进步与发展,有必要重新认识中国社会的基本特征,寻求一条合乎中国社会实际的发展道路。
梁漱溟指出,中国社会就其本质而言只是一个村落社会。现在谈论所谓中国者,或者谈论所谓中国问题者,不仔细考察中国这三十万村落,不对这三十万村落进行认真研究,就不可能获得中国问题的真知与正解。当然,村落制度也不是中国所独有的现象,在欧洲许多国家也有类似于中国村落制度的形态。不过在梁漱溟看来,欧洲的村落,于中世纪时期为欧洲社会组织基层;进入近代以后,其村落则为近代资本社会组织中的点线。所以,欧洲社会有村落,但村落并不就是欧洲社会,更不是一个村落社会。
若中国则不然。中国土地上这二三十万村落非一般社会现象,而实构成村落社会。这与欧洲的情形根本不同,无论其中世纪社会组织,或其近世社会组织,在中国均极缺乏。中国的村落制度导致经济上极形散漫,大都主于自给自足;于政治上则极见自由,甚至近似于无政府。在梁漱溟的概念中,所谓的中国似乎并不是一个政治实体,而是中国人的共同想象。如果从中国固有历史特点来考求,那么中国人一味摹取西方实在是一极大错误,中国现代化道路的惟一正确选择,在梁漱溟看来便是从中国村落社会中寻求生长点。
梁漱溟乡村建设的着力点获得了参与筹办诸人的认同,他们原则接受梁漱溟这些议论。当然,梁漱溟在起草河南村治学院相关文件时也作了适当让步,增添了一些门面话语,以与当时的政治环境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