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举行第五次大会,听取政府各部对参政员所提咨询事项的书面答复;会议讨论通过了第一审查委员会关于《拥护政府长期抗战国策案》(胡景伊等提议)的决议,第三审查委员会关于《调整民众团体以发挥民力案》(邹韬奋等提议)、《具体规定检查书报标准并统一执行案》(邹韬奋等提议)决议,第四审查委员会关于《在内地建立工矿基础,增加生产,以充实国力案》(政府交议)、《建设内地农业以促进后方生产充实抗战力量案》(政府交议)的决议。下午,各审查委员会举行会议。
11日上午,举行第六次大会,经济部、财政部答复参政员对财政、经济问题的咨询;政治部长陈诚作关于民众动员组织训练问题的报告;讨论通过《节约运动大纲》(政府交议),并汇集各参政员修正意见,提送政府采纳施行。下午,各审查委员会举行会议。
12日上午,举行第七次大会,听取于右任的监察工作报告,并案讨论郑震宇等关于拥护《抗战建国纲领》的三个提案。中共代表陈绍禹、青年党代表曾琦等相继发言,表示拥护,最后形成决议案,全场起立鼓掌通过。会议还讨论通过第二审查委员会关于《请本会推派参政员五人至七人前往欧美各国从事访问案》(杭立武等提议)的决议,以及对政府外交报告的补充意见,第四审查委员会的相关五个提案的决议等。下午,各审查委员会继续会议。
13日上午,举行第八次大会,交通部书面答复余家菊关于交通工作的咨询,行政院副院长张群口头答复张申府等关于抗战建国具体计划的询问。讨论通过第一、第二审查委员会对若干重要军事外交问题的决议。下午,第一、第三审查委员会继续会议。
14日全天,举行第九次大会,交通部、财政部、监察院、考试院等书面答复参政员咨询事项,并案讨论通过政府交议和褚辅成等关于改善各级行政机构的四个提案、政府交议和曾琦等提出的关于设立省县市地方民意机构的五个提案,讨论通过吴玉章等关于改善保甲制度、救济难民、战时教育等提案,通过驻会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7月15日上午,举行第十次大会,选举驻会委员;讨论大会宣言草案。下午,国民参政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休会。梁漱溟当选为驻会委员。
在这密集的几天会议中,梁漱溟作为参政员在这次会上除按素来的主张从事团结统一的工作外,主要是提了一个建议案和三个询问案,内容都与战时农村问题相关,似乎也与3月向国民党全国临时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相接近。
建议案要求国民政府行政院召开战时农村问题会议并于政府中设置常设机关,集合了解农村情形的专家详加讨论农村问题,提出整理补救农村问题的方案。这个提案内容平常,并不是专门替农民说话,而仍是为国家为政府设想,政府实不必害怕。果能实行,则上下之情得以稍通,乡村实际好处却不小。同时各部门各机关互得配合联络,一切事业才得进行起来,于工作效率关系亦大。
原案经审查委员会审查修正通过,送经大会照案通过。大会秘书处咨送政府,经国防最高会议发交行政院核议。行政院又交经济部核复。经济部部长翁文灏、次长何廉,以私人关系约请梁漱溟商谈一度后,具复行政院认为事实可行。行政院又照样具复于国防最高会议。国防最高会议亦曾将经济部、行政院的核议可行,通知国民参政会秘书处。但除公文往来复去而外,事实上并无下文。
建议案的结果是没有结果,三个询问案的答复是无法答复。在第一个询问案中,梁漱溟依据抗战建国纲领第十八条有“全力发展农业经济”之文,以为此诚当前首务。惟此中关系方面甚多,例如农村金融系统之树立、农业技术之改进、农产之输出与流通、合作组织之普遍推行、农民教育以及农村治安诸端,想在政府必有统筹之规划,切实之进行。规划者应请提交本会议决,进行者应请提交本会报告。此案经政府答复说:在经济部工作报告中,不另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