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成立各党派联合委员会,每党每派出席一人,国民党代表为主席,中共代表副之。
十二、中共代表加入参政会主席团。
中共参政员董必武、邓颖超随这十二条致函参政会,表示假如这十二条能蒙政府采纳,并得有明白保证,他们中共参政员届时必可报到出席,此点已得中共中央复电同意。
与此同时,周恩来、董必武、邓颖超又致函各党派领导人黄炎培、张澜、江问渔、张君励、梁漱溟、左舜生、张申府、章伯钧、沈钧儒、邹韬奋等,表示今天提出的这个提案,已力求容忍,假如能够得到正面结果,并获有明确保证,董必武、邓颖超两参政员必亲往参政会报到。信中说,“考其形,容或有负诸先生之望;察其心,又知诸先生之必能见谅。方命事小,国家事大,惟求诸先生能一致主张,俾此临时办法早有结果,斯真国家民族之福。”
对于中共新的临时解决办法十二条,黄炎培认为“是中共政策改变之故。否则条件亦已优厚,在往时求之不得了”。而在梁漱溟则认为,中共这十二条与前此十二条相比,条件降低了甚多。但他认为,不论条件高低,他们第三方面从来不预闻讨价还价的事情,他们是以国民立场过问国事,本着他们的主张和信念而奔走努力。他们并非做和事佬、调停的人。何况这种分家的办法,和他们第三方面所要求的国家统一的精神根本不合。
其实,中共提出的这新的十二条实际上只是一种姿态,因为他们相当清楚国民党不可能答应这些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参政会二届一次会议照常举行,3月2日选出主席团,根据国民党的提议以吴贻芳代替周恩来成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之一。中午十二时,梁漱溟与民主党派的一些朋友聚于一心饭店,商决他们今后将如何协调行动。梁漱溟提出意见说:对中共的十二条实在不愿加以讨论,况且逐条磋商,必致延过参政会期。要当局一口答应,也断无此理。基于此,梁漱溟建议第三方面向中共提出新的三原则:
一、原提之第十二条,已成过去,不必再议。
二、原提之第十一条,似相当于第三方面所主张的那个各党派联合的委员会,请按照第三方面所提的四条继续进行商量。
三、自第一至第十各条都暂不讨论,待那个委员会成立时,交委员会裁决。
平心而论,梁漱溟的三原则在国共两党异中求同,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即集中到一个委员会问题。而委员会如何组织,梁漱溟建议请周恩来和张群直接见面,较易解决,更加上张君劢、左舜生共四人商洽起草。得出草案,即刻请蒋介石核定,一经核准,即可一面成立委员会,而一面中共出席参政会。若能在此届大会内终得圆满出席,尚足以安慰国内人心及国际友邦之望。
然而,第三方面各民主党派领袖对梁漱溟的新建议都很消极,不愿采纳。结论是梁漱溟可以个人单独进行,不与大家相关。黄炎培、张君劢、张澜等人还劝梁漱溟在努力之前先争取张群同意,然后再见周恩来。张君劢对梁漱溟说:你欲晤张群,我可替你向他约个时间。张澜也对梁漱溟的想法给予积极的鼓励。梁漱溟接受了几位先生的美意,自愿试一试看。
3月4日,梁漱溟乘张群过访,相谈甚畅。张群还提到1939年秋间,梁漱溟从华北回来,力主军队应属于国家之说,当时不过一空想,而今则居然得到两党的承认,何等可喜!又说军队国家化,政治民主化,立国之道更无余义矣!但梁漱溟提议请他们与周恩来直接商谈委员会事情,张群却说且待请示最高当局再说。于是梁漱溟再三叮咛,一旦最高当局有什么指示,务必不要忘了通知、告知第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