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光明报》创刊之后,经费仍感拮据,遂决定由梁漱溟去新加坡一带向华侨募款。为了此行,梁漱溟添置了一套在那一带炎热气候下需穿着的白色西服。不料他一上船就碰见了国社党《国家社会报》社长徐傅霖。徐见梁漱溟也搭船,首先开口问梁漱溟去南洋干什么。待梁漱溟说明此行目的后,徐傅霖便怒色相向,毫不客气地对梁说:“民盟是由许多政治党派组成,也包括了我徐某所在的国社党,如果民盟去募捐,国社党就无法再募。我们二人同去,捐款者将只给你,而不会给我;你梁漱溟去了,我徐某将空手而归。因此,你要去,我就不去;如果我去,你就不能去!”
徐傅霖态度之强硬,实在出乎梁漱溟的意料。徐是民国初年的老国会议员,年龄又比梁漱溟大许多(当时梁漱溟四十八岁,徐傅霖已六七十岁了),梁漱溟只好念其年近古稀,不忍挫败其事,惟有自甘损失,大度相让而已。一个钱没有募到手,还报废了花上百元港币买得的一张头等舱船票。不料事过不几天,日本即发动太平洋战争,新加坡很快沦入日军之手。塞翁失马,安知非福。幸好未去成,不然梁漱溟也会滞留在东南亚一带,难于回归祖国大陆了。
同盟内部的争斗,不仅表现在经济利益上,而且表现在政治见解的冲突与分歧上。早在重庆拟定同盟政治纲领十二条时,就在是否分别发表问题上有过一番争论,最终达成谅解,迁就黄炎培和职教社的意见,即不到适宜时机不发表。然而,到了7月初,黄炎培又托李政由重庆带来密函并抄件,主要意见是为了避免刺激国民党,对原来纲领十二条发表八条,保留四条,且于发表的八条中对诸条文字亦有删改,如第二条删除“结束党治”四字。保留的四条主要包括反对由国库负担国民党费用、反对特务机关等,这些在梁漱溟看来为人们的衷心要求,因而难以接受黄炎培等人保留的提议。
黄炎培的密函还提出,鉴于职教社的特殊情况,请梁漱溟及在香港的民盟同仁对外间为他和江问渔保守秘密,否认他们参加同盟;对于预定11月17日召开的国民参政会二届二次会议,黄炎培主张除海外同仁可不出席外,在内地者均应出席。
对黄炎培的意见,梁漱溟深不以为然。梁漱溟以为黄炎培旧事重提,徒增分歧,于是在7月10日致电黄炎培:“要事待商,盼即来港。”
不料,黄炎培不仅没有立即前来香港商量,8月3日,梁漱溟又收到罗隆基自昆明托人带来的密件,开列在那里召开的非正式会议所商决的二十余项事情,远比黄炎培的信件指示更详。
在这种情况下,梁漱溟只好约集在港的民盟成员于8月12日集会,报告黄炎培、罗隆基先后来信,众人无不愕然,一致认为民盟纲领不能分别发表,而删除最有份量的条文更难同意。民盟一切主张,应认定原先商定的“发表于会(国民参政会二届二次会议)前,商洽(与当局商洽)于会外”的原则,不必预先作出席或不出席参政会的决定。至于为黄炎培、江问渔二人保守秘密,即奉指示,自当遵守,但事实上黄炎培、江问渔二人参与同盟的事务早已尽人皆知,故意掩盖,徒资笑柄而已。
梁漱溟不仅对在港同盟成员表明自己的态度,而且分别致信内地的一些民盟负责人,阐述自己的立扬,认为这些问题涉及根本,在根本问题解决之前,提议报纸筹备工作暂时停止进行。一切留待与内地负责人特别是与黄炎培面谈后,再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