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孩从小热爱音乐,想学习音乐,并且将它看做自己的人生目标。可固执的父亲却觉得学音乐没有前途,于是逼迫男孩学习他认为“极有前途的行业”——律师。
不过相比于灵动优美的音乐,男孩对于那些枯燥的法律条文无论如何也提不起兴趣。只有在音乐中,他才能找到无以伦比的快乐与满足感。见儿子如此酷爱音乐,父亲不仅没有加以支持,反而采取种种手段进行限制。例如不准男孩出去玩,每天只能待在家里啃厚重的法律书籍。甚至因为学校开设了音乐课,就禁止让儿子上学。一厢情愿的父亲哪里知道,儿子的眼睛虽然盯着法律条文,可心里却充满了五线谱。
后来,男孩将父母给的零花钱攒了起来,偷偷地从杂货店里买了一架旧钢琴回来,将它藏在附近的储物间,每天晚上,待父母都睡着后,便悄悄地溜出去练习。
光阴似箭,男孩终于长大成人,他最终还是没有按照父亲的想法成为法学者,而是走上了自己热爱的音乐道路,并创作出了脍炙人口的清唱剧《弥赛亚》。这个热爱音乐的男孩,就是17世纪著名的英籍德国作曲家亨德尔。
在数百年后的某个城市里,也有一个男孩。和亨德尔不同的是,这个男孩的父母没有让他学习枯燥的法律,而是十分支持他学习音乐,甚至节衣缩食给他买了一架钢琴。
如果亨德尔诞生在这样的家庭,肯定幸福得要死。可惜这个男孩却对音乐一点感觉都没有。他喜欢的是美术,他渴望每天坐在画板前调色而不是每天坐在钢琴前面敲打琴键。不过,这个男孩同亨德尔相同的是,他们都有固执的父亲。在父亲的逼迫下,他平时需要练习2个小时以上的钢琴,周末则更是从早练到晚。最终,忍无可忍的男孩在某天晚上找来一把菜刀,将钢琴砍得稀烂,然后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
同样都是对待音乐,有的人热爱无比,有的人却反感憎恨。对于这种现象,我们都可以用两个字来解释——兴趣。
要解释兴趣,最权威的莫过于生物学者和心理学者。他们习惯于用DNA或者体内的分泌物来解释我们的情感倾向。其实大可不必这么麻烦,毕竟对于非医学家、非心理学家的普通人来说,只需要知道“兴趣”的作用便可以了。
与其说兴趣来自于人体内的激素,倒不如说它是一种天然的莫名引力,它仿佛带有奇妙的魔力,能让我们为某件事情着迷。就像亨德尔对音乐的痴迷,或者另一男孩对于美术的热爱,都是兴趣使然。因为有兴趣,他们可以为自己热爱的事物不眠不休,坚持下去。同样,因为没有兴趣,他们对父母逼迫自己做的事情,无动于衷甚至反感厌恶。
可以奇迹般地让某件事对某个个体产生强大地吸引,使后者乐于学习钻研、领会探究,兴趣的魅力就在于此。
兴趣人人都有,只是方向不同。有人热爱时尚信息,有人擅长逻辑思维,有的则对于色彩把握敏锐。正是由于存在这些个体性格的差异,便使得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最感兴趣的方面。倘能够充分朝兴趣这一方面发展,自然会如鱼得水。因为从事自己热爱的行业,无论出现怎样的问题,都不失为一种乐趣。既然如此,定然可以坚持下去,并能触类旁通,达到某种境界。
人生多数时间都并非心想事成的,也并非人人都可以将自己的兴趣作为人生道路。不过,正如胡适先生所说:“一个人应该有他的职业,又应该有他的非职业的玩意儿。不是为吃饭而是心里喜欢做的,用闲暇时间做的。这种非职业的玩意儿,可以使他的生活更有趣,更快乐,更有意思,有时候,一个人的业余活动也许比他的职业还更重要。”
尽管或许无法成为事业,不过兴趣仍然有自己存在的非凡价值。至少,在作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时,我们是专注的,内心也是无比充实的。乐趣便因此油然而生。生命本就充满坎坷,自然要多寻些乐子,让人们多些欢笑和感动。
没有调味的饭菜是乏味的,没有兴趣的人生,同样枯燥干涩。谁愿意自己的生活中除了不得不做的工作,再无别的乐趣?
辛苦一天,下班之后坐在钢琴前弹奏一曲;或者拿出自己宝贝的画笔帆布,给妻儿画上一副肖像;又或者趁着周末假期,约上三五好友外出游山玩水一番……对兴趣的遵从,便让工作的压力、生活的困苦在不知不觉中被悄然抹去。19世纪的英国,有位叫做弥尔的人,他本身是东印度公司的普通秘书,却因为其兴趣集中在思想、哲学之上,而被后人尊为思想家。试想,当他结束了古板呆刻的秘书工作,坐在家中那张舒服的红木椅上思考自己热衷的哲学问题时,是多么大的人生享受。
当然,钻研兴趣,还能令人变得魅力四射。当我们看惯了某人的一张面孔时,突然认识到一个完全不同的他。比如,在Club和朋友聚会时突然看到平日冷艳理性的美女同事竟然在舞池里跳着热辣魅惑的热舞,这将是多么有趣、让人着迷的事。
有兴趣的女人,是活力四射的;有兴趣的男人,是魅力无限的。发现并培养专属自己的兴趣,便是生活充满轻松愉悦的开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