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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有很多地名带“坟”字,多为大户人家的坟地,或是埋了一些有来头的人,到后来都成了古迹。说起老时年间,天津卫还有这么一个“混混儿坟”,下边给列位说一说这混混儿坟的由来。
我的曾祖张小把儿去关外挖棒槌之前,曾在鱼行锅伙混饭吃。当时的锅伙,习惯以势力划分地头,主要分为“关上、关下、侯家后”三大势力。关上的不能来关下抢饭吃。按江湖规矩,锅伙是各吃各行,有吃脚行的、有吃鞋行的、有吃粮行的,相互之间常有争斗,向来不把官府放在眼里。
余家大坟的锅伙,吃的是鱼行。天津卫这地方河多,但是老百姓们愿意吃海鱼。渔民捕来海鱼,不可以随便卖,行有行规,按规矩先将鱼运到鱼市儿上,批发给鱼贩子,再由鱼贩子卖给老百姓。不过海下的船来到天津卫,谁也不许动,要等鱼行锅伙的混混儿上去。他们大摇大摆地在各条船上转一圈,随意挑拣最大、最鲜活的鱼,装上满满的一大筐。一条船白给他们这一筐鲜鱼,一个大子儿不掏,挑完了直接抬走,赶上初一、十五,还要拿双份儿。
海下渔民对鱼行锅伙恨之入骨,但是敢怒不敢言,只好背地里偷着骂,骂鱼行锅伙没一个好人。那叫黄鼠狼子**骆驼——专拣个儿大的弄。海下的鱼总是有大有小,大的少小的多。上好的鲜鱼要让混混儿们先挑,等他们挑完了拣够了,海下的渔民才可以开舱同鱼贩子交易。鱼行锅伙就这么横,来多少船他们抬走多少筐鱼,等于是变相收保护费。他们抬走的鱼又大又鲜亮,一筐抵得上十筐,专往大宅门或大饭庄子里送了换钱,比起在鱼市儿上卖给平头老百姓多挣好几倍的钱。天津卫的混混儿如果在鱼行站住了脚,那真是吃香的喝辣的。
锅伙如此欺行霸市,官府对他们无可奈何,因为混混儿能熬刑。按大清律,问不出口供,不得处以极刑。即只要不招口供,犯下了天大的罪也不会掉脑袋,不过造反除外。混混儿们钻了王法的空子,不在乎滚热堂,严刑拷打也不招供,官府又不能关他一辈子,以至于有恃无恐。
海下的渔民虽然恨死了鱼行锅伙,奈何强龙不压地头蛇,谁都惹不起混混儿,为了吃这口饭,不得不忍气吞声。当年有这么句话:“天津卫是老虎洞,除了吃亏全是上当。”自打康熙年间定了青帮漕运,传下《通漕帮规》,天津卫成了南北运河往来的大码头,漕运、盐运全打这儿过。虽然说市面儿上繁荣热闹,但是三教九流鱼龙混杂,地头上的混混儿、无赖多如牛毛,吃哪一行的都有,坑蒙拐骗,巧取豪夺,净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老虎,谁来做买卖都得被扒层皮。安分守己的老实人到了此地,真好比羊入虎口,没有活路可走。那时候,海下的渔民到天津卫卖鱼,一条船要白给混混儿一筐鲜鱼,不给别想在这儿做买卖,鱼行管这个叫“白手拿鱼”,就这么霸道。
天津卫的混混儿无法无天,到后来闹得太厉害了,终于惊动了朝廷,下旨严惩锅伙。官府为了对付混混儿,动用了一种俗称“拧蜡”的前朝奇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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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要惩治锅伙,必先找个由头。住在坟地旁边的鱼行锅伙,打头的人称“大哥哥”,不知是打什么地方冒出来的无头鬼,也没个大号。年纪轻轻,二十来岁,大高个儿,眉清目秀,娃娃脸儿,长得是真好,大姑娘小媳妇儿看见他没有不脸红心跳的。
大哥哥出去开逛,脑袋后头的辫帘子中加了铁丝,好让辫稍儿往上支棱。脑门子经常糊上一帖膏药,脚踩花鞋,有件青布长袍,从来不穿,斜搭在胳膊上。他的腿脚纵然利索,走起路来也要故意装作一瘸一拐,好像刚打完架似的,为的是让别人不敢惹他。大哥哥这一伙儿混混儿,平时说话客气极了,见了熟人抱拳拱手“爷、爷、爷、爷”。这是旧社会的礼数,你叫他一声“爷”,他得还你四个“爷”,显得恭敬。天津卫的混混儿都这样,在地方上有了好人缘儿,那才吃得开。逢年过节,大哥哥还要带着手下的小兄弟,给吃不上饭的穷邻居们挨家挨户送米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