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以前,大家普通都拿罗马的名字去叫希腊诸神。我们叫雅典那(Athena)为密涅发(Minerva),爱罗思(Eros)为邱匹德(Cupid),坡塞同(Poseidon)为涅普条因(Neptune)。这个不好的习惯幸而现在渐已消灭了。我们现在知道,在罗马人从希腊借去神话以前,他们是没有什么严密意义的所谓“神”的。他们有渺茫的非人格的鬼物似的东西,他们并不称之曰诸神(Dei),只称之曰诸威力(Numina)。罗马人照严密意义说来决不是造象者,他们民族的天才不在这里;他们并不人格化,不创造出人格,因此他们不能讲关于个人的故事,不能创作“神史”;他们没有什么或竟没有神话。
罗马的“威力”是没有人的特性的。他没有性别,至少他的性别是无定的。这是怎么随便,只须参考古时的祈祷文,便可明了,文中说祷告于精灵“无论是男是女”(Sivemassivefemina)。这些渺茫的精灵或“威力”与特别地点相关,为人所敬畏,近于恐怖而非爱慕。他的分类是并不依据性格而以他的职务为准;这个工作的范围又精细地规定,他职司管辖某处地点及人间的某种活动,这“威力”数目众多几乎与活动种类之多一样。譬如有古尼那(Cunina)专看守小儿的摇篮,厄杜利亚(Edulia)与坡提那(Potina)教他吃和喝,斯泰提利奴思(Statilinus)教他站立,等等。实在那“威力”不过是一种活动的影象,他决不是一个人格,虽然他或者是人格化的初步。
即使那些“威力”是超人间的,在管辖罗马人的生活,能引起敬畏与依赖的意思,他们却总不是人性的,也不是人形的,在诗歌与雕刻上也没有过人形化的表示。伐耳罗(Varro)告诉我们,——我们没有更好的文献了,——“一百七十年来(基督前七五三年罗马建都之日起计算)罗马人祀神不用偶像。”他又说,——他这批评,很奇怪地偏于一面,而且是澈底地罗马式的:“那些将图象介绍到国内来的人,除去了恐怖而拿进了虚伪来了。”希腊人从宗教上拿去了恐怖,这确实是他们的极大的功绩。在纯粹讲实际的人看来,造象者往往容易成为一个说诳者。
希腊人自己也有点明白,他们是造象者。有一个伟大的希腊人曾经用了简单的言语告诉我们,影象是怎么造成的,谁是影象制造者。赫洛陀多思(Herodotos)留下这一番话来,他在外国旅行,特别是到过了埃及,有所感触,遂回想到本国宗教的特质。他说(卷二之五三):
“关于各个神道之起源,是否他们从头便已存在,他们各个的形状如何,这些知识实在还只是近日的事。我想诃美洛思(Homeros)与赫西阿陀思(Hesiodos)去我们才四百年,这正是他们初为希腊人编著诸神的世系,给予诸神的称号,规定各个的管辖及其权力,记述各个的形状。”
赫洛陀多思不知道,也不能知道,诸神乃是人间欲望之表白,因了驱除与招纳之仪式而投射出来的结果。他所知道的是,多谢他的比较研究,希腊诸神比较地晚出,在这些有人格的完成的诸神之前,尚有更古的时期,其神与希腊所谓神者迥不相同,没有明白的人格以及特别的品性与行述,但只是茫漠无名的精灵,与罗马的“威力”仿佛。他知道在诃美洛思时代以前曾有别一民族住在希腊,他们的神,倘若这可以称为神,与诃美洛思所说的截不相同。赫洛陀多思说,“昔时贝拉思戈人祀神,呼而告之。但他们不给神以称号,亦无名字。”
原始的贝拉思戈人与更有文化的希腊人一样,崇拜一种神明,他们祭祀,有仪式。但是对着什么祭祀呢,他们没有明白的观念。他们的神未曾分化,没有人形,他们没有专名,如宙斯(Zeus)或雅典那,而且也没有表德的称号如“大震神”或“黑眼神女”,他们不是人而是物或力。比较宗教学指示给我们看,正如赫洛陀多思最初对于希腊的观察一样,到处都是如此,直到较迟的时代,人才对于其所崇拜之物给予完全的人格。人格是与兽形或人形之给予同时发生的。在人形化(Anthropomorphism)及兽形化(Theriomorphism)之前,我们别有一个精气信仰(Animism)的时代,那时的神是一种无所不在的不可捉摸的力。到了人把他规定地点,给予定形,与他发生确定的关系的时候,这才变成真的神了。只在他们从威力变成个人的时候,他们才能有一部神话。
造成完全的人格化的原因我们此刻且不多谈,在我们研究各神的时候有些原因将要说及。现在所应注意的乃是只有一个神成了正确的神,即个人时,这才能造成行述,即神史。我们的工作是关于神话。贝拉思戈人的神是非人格的,他们没有神史;罗马的“威力”也是如此。他们是非人格的,也没有神史。所谓罗马神话,即阿微丢思(Ovidius)所传之神话,实在只是希腊神话搬运过来,转变成罗马的形式罢了。我们对于罗马神话的负债即可承认并且清偿了,因为这实际上是等于没有。若与罗马的仪式来一对照,罗马的神话是并不存在的。罗马人很富于宗教心,很感到他们对于不可见之力的依赖;但他们不是造象者,影象制造者,神话家,直到后来很迟,且受了希腊的影响,才有神话。他们民族的天分与这件事是不相容的。
赫洛陀多思说,“诸神是诃美洛思与赫西阿陀思所编造的。”诗人给予他们称号,特殊的权力,以及形状,在赫洛陀多思看来,诃美洛思是一个人;在我们看来,诃美洛思是史诗传统的全体,诗人之民族即古代希腊人传统的书。希腊民族不是受祭司支配而是受诗人支配的,照“诗人”(Poetes)这字的原义,这确是“造作者”,艺术家的民族。他们与别的民族同样地用了宗教的原料起手,对于不可见的力之恐怖,护符的崇拜,未满足的欲望等;从这些朦胧粗糙的材料,他们却造出他们的神人来,如赫耳美思(Hermes),坡塞同,台美退耳(Demeter),赫拉(Hera),雅典那,亚孚罗迭谛(Aphrodite),亚耳台米思(Artemis),亚坡隆(Apollon),提阿女梭思(Dionysos),宙斯。
这已是一年前的事了,我译了哈利孙(JaneHarrison)女士的《希腊神话》第三章的一节,题名曰“论鬼脸”,登在第四十二期的《语丝》上。译文末尾附有说明,其中有这几句话:
“原书在一九二四年出版,为‘我们对于希腊罗马的负债’(OurdebttoGreeceandRome)丛书的第二十六编。哈利孙女士生于一八五零年,是有名的希腊学者,著有《希腊宗教研究序论》,《古代艺术与仪式》等书多种。这本《希腊神话》,虽只是一册百五十页的小书,却说的很得要领,因为他不讲故事,只解说诸神的起源及其变迁,是神话学而非神话集的性质,于了解神话上极有用处。”
这是我的爱读书之一,这篇引言,我久想翻译,但是因循未果,只抄译了讲鬼脸的一节,不觉荏苒又是一年多了。今日天热无聊,听不知何处的炮声如雷,不无枨触,姑译此消遣,比自己作文或较不费力,虽然或者有地方也未始不更费力。内容不知是否稍欠通俗,不过据我的偏见,这些也是常识的一部分,我们常人所应知道一点的。译文急就,恐有错误处,容日后再行校正。
民国十五年八月二日灯下,记于北京西北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