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人心理状态还有一特相应当说明。与文明人相像,野蛮人是好奇的。科学精神的最初的微弱激动已经在他脑里发作,他对于他所见的世界急于想找到一种解说。但是,他的好奇心有时并不强于他的轻信。他的智力急于发问,正与儿童的脾气相同,可是他的智力又颇懒惰,碰到一个回答便即满足了。他从旧传里得到问题的答案,或者有一新问题起来的时候,他自己造一个故事来作回答。正如梭格拉底在柏拉图问答篇内理论讲不通时便想起或造出一篇神话来,野蛮人对于他自己所想到的各问题也都有一篇故事当作答案。这些故事所以可以说是科学的,因为想去解决许多宇宙之谜。这又可以说是宗教的,因为这里大抵有一超自然的力,有如戏台上的神道,出来解决问题的纠结。这种故事所以是野蛮人的科学,一方面又是宗教的传说。”
朗氏解释神话的根据和方法大概如是,虽然后来各家有更精密或稍殊异的说法,因为最早读朗氏之说,印象最深,故述其略,其他便不多说了。朗氏主要的地位在于人类学及考古学,但一方面也是文人。华扣(HughWalker)在所著《英国论文及论文家》第十二章中有一节说得很好,今全抄于后:
“安特路朗是这样一个人,他似乎是具备着做一个大论文家所需要的一切材力的。他的知识愈广,论文家也就愈有话说,而朗氏在知识广博上是少有人能够超越过他的了。他是古典学者,他关于历史及文学很是博览,他擅长人类学,他能研究讨论鬼与巫术。他又是猎人,熟悉野外的生活不亚于书房里的生活。在他多方面的智力活动的范围内,超越他过的或者有几个人,却也只有几个人。两三个人读书或更广博,两三个人或者更深的钻到苏格阑历史的小径里去。但是那些有时候纠正他的专门家却多不大能够利用他们优长的知识。而且即使他们的知识在某一点占了优势,但在全体上大抵总很显得不及。朗氏有他们所最缺乏的一件本事,即是流利优雅的文体。他显示出这优胜来无过于最近所著的一本书即《英国文学史》。要把这国文学的故事紧缩起来收在一册不大的书里,而且又写得这样好,每页都漂亮可读,这实在是大胜利。这册书又表明朗氏有幽默的天才,在论文家这是非常重要的。这里到处都可看出,他并不反对,还简直有点喜欢,发表他个人的秘密。读他的书的人不久便即明了,他是爱司各得的,还爱司各得的国,这也就是他的故国,他又对于鬼怪出现的事是很有兴趣的。总而言之,朗氏似乎满具了论文家应有的才能了。但是我们却得承认,当作一个论文家来说他是有点缺恨的。题材虽然很多变化,风格很是愉快,可是其间总缺少一点什么东西,不能完全成功。无论我们拿起那一本书来,或《小论文》,或《垂钓漫录》,或《失了的领袖》,或《与故文人书》,读后留下的印象是很愉快的,但是并不深。这些不是永久生存的文学,在各该方面差不多都有超过他的,虽然作者的才能或反不及朗氏。这一部分的理由的确是因为他做的事情太多。他的心老是忙着别的事情,论文只是他的副产物。这些多是刊物性的,不大是文学性的。恐怕就是兰姆的文章也会得如此,假如他一生继续的在那里弄别的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