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仪式与宗教》第一章中云:“我们主要的事是在寻找历史上的表示人智某一种状态的事实,神话中我们视为荒唐的分子在那时看来很是合理。假如我们能够证明如此心理状态在人间确是广泛的存在,而且曾经存在,那么这种心理状态可以暂被认为那些神话的源泉,凡是现代的心地明白的人所觉得难懂的神话便都从此而出。又如能证明这心理状态为一切文明种族所曾经过,则此神话创作的心理状态之普遍存在一事将可以说明此类故事的普遍分布的一部分理由。”关于分布说诸家尚有意见,似乎朗氏所说有太泛处,唯神话创作的心理状态作为许多难懂的荒唐故事解释的枢机大致妥当,至今学者多承其说,所见英人讲童话的书亦均如此。同书第三章论野蛮人的心理状态,列举其特色有五,即一万物同等,均有生命与知识,二信法术,三信鬼魂,四好奇,五轻信,并说明如下:
“我们第一见到的是那一种渺茫混杂的心境,觉得一切东西,凡有生或无生,凡人,兽,植物或无机物,似乎都有同样的生命情感以及理知。至少在所谓神话创作时期,野蛮人对于自己和世间万物的中间并不划出强固的界线。他老实承认自己与一切动物植物及天体有亲属关系,就是石头岩石也有性别与生殖力,日月星辰与风均有人类的感情和言语,不仅鸟兽鱼类为然。
其次可注意的是他们的相信法术与符咒。这世界与其中万物仿佛都是有感觉有知识的,所以听从部落中某一种人的命令,如酋长,术士,巫师,或随你说是谁。在他们命令之下,岩石分开,河水干涸,禽兽给他们当奴仆,和他们谈话。术士能致病或医病,还能命令天气,随意下雨或打雷。希腊人所说驱云的宙斯或亚坡罗的形容词殆无不可以加于部落术士之上。因为世间万物与人性质相通之故,正如宙斯或因陀罗一样术士能够随意变化任何兽形,或将他的邻人或仇人变成兽身。
野蛮人信仰之别一特相与上述甚有关系。野蛮人非常相信死人鬼魂之长久的存在。这些鬼魂保存许多他们的旧性,但是他们在死后常比生存在世时性情更为凶恶。他们常听术士的号召,用他们的忠告和法力去帮助他。又如上文所说因为人与兽的密切的关系,死人的鬼魂时常转居于动物身内,或转变为某种生物,各部落自认为与有亲属的或友谊的关系者是也。如普通神话信仰的矛盾的常态,有时讲起鬼魂似住在另一鬼世界里,有时是花的乐园,有时又是幽暗的地方,生人偶然可到,但假如尝了鬼的食物那便再不能逃出来了。
与精灵相关的另有一种野蛮哲理流行甚广。一切东西相信都有鬼魂,无论是有生或无生物,又凡一个人的精神或气力常被视为另一物件,可以寄托在别的东西里,或存在自身的某一地方。人的气力或精神可以住在肾脏脂肪内,在心脏内,在一缕头发内,而且又还可以收藏在别的器具内。时常有人能够使他的灵魂离开身体,放出去游行给他去办事,有时化作一鸟或别的兽形。
好些别的信仰尚可列举,例如普通对于友谊的或保护的兽之信仰,又相信我们所谓自然的死大抵都是非自然的,凡死大抵都是敌对的鬼神或术士之所为。从这意见里便发生那种神话,说人类本来是不会死的,因为一种错误或是过失,死遂被引入人间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