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廿虫吟》一卷,道光甲申(一八二四)年刊,平湖钱步曾著,末附诸人和作一卷,凡九十七首。本来咏物之作没有多大意思,其枯窘一点的题目,往往应用诗钟的做法,只见其工巧而已,此外一无可取。但是对于这一册我却别有一种爱好:难得这百二十章诗都是咏虫的,虽然把刺猬与虾蟆之流也都归入虫豸类里未免稍杂乱,总之是很不容易的了。其次是他不单是吟咏罢了,还有好些说明,简单地叙述昆虫的形状,而有些虫又是平常不见著录的,儿时在乡间戏弄大抵都见识过,然而《尔雅》不载,《本草》不收,有的简直几千年来还没有给他一个正式的姓名。著者自序云:
“盈天地间皆物也,而其至纷赜至纤细者莫如昆虫。有有其名而罕觏其物者,有有其物而未得其名者,有古之名不合于今者,有今之名不符于古者,有同物而异名者,有同名而异物者,分门别类,考究为难。暇日无事,偶拈小题,得诗百余首,补《尔雅》笺疏之未备,志《齐民要术》所难周,蠕动蜎飞,搜罗殆略尽矣。明识雕虫末技,无当体裁,或亦格物致知之一助云尔。”他的意见我觉得很不错,格物致知也说得恰好,不比普通道学家的浮词浪语。所可惜者只是记的太少,若是每种都有注,可以抄成一卷《释虫小记》,那就大有益于格物之学了。
我这所谓格物可以有好几种意思,其一是生物的生态之记录,于学术不无小补,其次是从这些记录里看出生物生活的原本,可以做人生问题的参考。平常大家骂人总说禽兽,其实禽兽的行为无是非善恶之可言,乃是生物本然的生活,人因为有了理智,根本固然不能违反生物的原则,却想多少加以节制,这便成了所谓文明,但是一方面也可以更加放纵,利用理智来无理的掩饰,此乃是禽兽所不为的勾当,例如烧死异端说是救他的灵魂,占去满洲说是行王道之类是也。我们观察生物的生活,拿来与人生比勘,有几分与生物相同,是必要而健全的,有几分能够超出一点,有几分却是堕落到禽兽以下去了:这样的时常想想,实在是比讲道学还要切实的修身工夫,是有新的道德的意义的事。生物的范围很广,无一不可资观察,但是我仿佛偏重虫豸者,这大抵由于个人的爱好,别无什么大的理由。鳞介沉在水底里,鸟在空中高飞,平常难得遇见,四脚的兽同我们一样的地上走着,我却有点嫌他们笨重,虽然也有鼬类长的像是一条棒,也有象和麒麟的鼻子脖子那么出奇的长,然而压根儿就是那一副结构,到底也变化不到什么地方去。至于虫豸便十分复杂了,那些样子既然希奇古怪,还有摇身一变以至再变的事情更有《西游记》的风味,很足以钓住我们非科学家的兴趣,再说儿时的经验里,因为虫豸的常见与好玩,相识最多也最长久,到后来仍旧有些情分,至于法勃耳(J.H.Fabre)的十卷《昆虫记》所给我们的影响,那或者也是一个颇大的原因,可是如今只好附加在这末后了。
野马似乎跑得太远一点了。《百廿虫吟》是专咏昆虫的,想叫他负上边所说的那种责任当然不大可能,但是注意到这些虫而且又有这许多,又略有所说明,这是很难得的。讲到诗,咏物照例是七律,照例以故典巧搭为事,如蝇虎颈联云,百年傲骨教谁吊,终古谗人向此投,是最好的一例,虽然有读者朱批云“激昂感慨”,却总不能令人感到蝇虎之为物,只是蝇与虎的二字的搬弄而已。其小注多可喜,有些昆虫还都未见记载,所以更觉得有意思。如第二十九算命先生云:
“算命先生亦蜘蛛之属,体圆如豆,足细而长,不能吐丝,好居丛草中及古墙脚下。儿童捕得之,戏摘其足置地上,伸缩逾时方已,谓之算命。俗因名为算命先生,遍查类书无有载是物者。”又第四十三灰蚱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