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预谋出走子走后,新安公主烦躁地在密室内踱来踱去,嘴里念后,她终于发现了攻击目标,也就是俗称出气筒的东西。
是啥呢?不用问了,当然就是不才、在下、我呀。
只见她在我面前停下,怪笑着说:“你还真不简单呢,背着我就哄王献之拜堂,当着我的面又勾引我哥,你当我是死人啦。”
拜托,我“哄”王献之拜堂嘛还可说是抢了你的男人,可是你哥,难道也是你的专属物,别人的女人一概不许觊觎的?当然这种大逆不道的话只敢在心里说说。
介个地方可是密室,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所在,如果不小心惹怒了她,岂不是正好给了她借口,好让她以打骂我来舒缓紧张的情绪?到了这个份上,不狗腿也只能扮狗腿了,我忙低眉顺眼地说:“公主您误会了,下官怎么敢!”“我误会了?你不敢!和王献之拜堂的人难道不是你?”她眼里喷出的火花和嘴里喷出的口水一起溅到了我的脸上。
据说,这还有一个很形象的名词呢,叫颜射。
“是……是倒是我,但那是有不得已的苦衷的,公主容禀。”
我几乎长揖到地。
“不得已,哈,是求之不得吧。
就你这穷光腚女人能攀上王献之,你家埋在土里的先人都要笑得爬起来了。”
新安公主从鼻子里发出不屑的哼哼声。
太夸张了吧,而且也太恐怖了。
我们现在可是在阴森森的地下室里,万一太子不幸怎样了——呃,我当然是求神求佛保佑他平安了——不能如约来接我们,把我们丢在这里过夜……我不敢再想下去了。
而且,公主的措辞也有必要辩白一下:“启奏公主。
下官是穷,但从没有穷到光腚的地步,公主您想说的是穷光蛋吧。”
“本公主说你光腚就光腚!”“好吧。”
呜呜,我地美好形象啊,幸亏这里是密室,还没有外人听见。
彩珠捂住嘴吃吃地笑了起来。
新安公主的脸也总算没那么臭了。
能说出如此“妙语”,她难掩得意之色。
得意之后,审讯继续:“别转移话题,你就说你有什么苦衷吧。”
我的天,都什么时候了啊,还有闲心拿我开涮。
这帮没一点忧国忧民情怀的渣。
还是公主呢,现在正遭受强敌侵凌的,可是她司马家的天下。
外面地情况到底怎样了?我军和敌军开战了没有?还有王献之他们,不知有没有遇敌?瞧瞧。
我可比她爱国多了。
一大堆问题在心里乱麻一样绕着,如此烦难的心绪下,却还要应付公主的胡搅蛮缠。
我努力压抑住就要冲口而出的怒骂。
耐心地给她解释着:“的确是万不得已。
因为,如果不这样,王献之就不相信我,以为我想攀龙附凤。
将来混个贵妃当当。”
虽然我有一百个理由怀疑他是在故意借题发挥,心里根本就没那样以为,但在公主面前,总得扯个理由说明我们为什么突然成婚吧。
据说这也有个很形象的名词呢,叫闪婚。
“就凭你也配!”新安公主啐了我一口,连彩珠都一脸阴沉地走了过来。
恍惚中。
我似乎听到了拳手咔哧作响的声音。
糟了。
我差点忘了。
彩珠也是太子的女人之一,也就是。
和我是“情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