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世界人类而爱之,此普通之爱,纯然伦理学性质者也。而又有特别之爱,专行于男女之间者,谓之爱情,则以伦理之爱,而兼生理之爱者也。生理之爱,常因人而有专泛久暂之殊,自有夫妇之制,而爱情乃贞固。此以伦理之爱,范围生理之爱,而始有纯洁之爱情也。
纯洁之爱,何必限于夫妇?曰既有所爱,则必为所爱者保其康健,宁其心情,完其品格,芳其闻誉,而准备其未来之幸福。凡此诸端,准今日社会之制度,唯夫妇足以当之。若于夫妇关系以外,纵生理之爱,而于所爱者之运命,恝然不顾,是不得谓之爱情,而谓之**欲。其例如下:
一曰纳妾。妾者,多由贫人之女卖身为之。均是人也,而侪诸商品,于心安乎?均是人也,使不得与见爱者敌体,而视为奴隶,于心安乎?一纳妾而夫妇之间,猜嫌迭起,家庭之平和为之破坏;或纵妻以虐妾,或宠妾而疏妻,种种罪恶,相缘以起。稍有人心,何忍出此?
二曰狎妓。妓者,大抵青年贫女,受人**,被人压制,皆不得已而业此。社会上均以无人格视之?吾人方哀矜之不暇,而何忍亵视之。其有为妓脱籍者,固亦救拔之一法;然使不为之慎择佳偶,而占以为妾,则为德不卒,而重自陷于罪恶矣。
三曰奸通。凡曾犯奸通之罪者,无论男女,恒为普通社会所鄙视,而在女子为尤甚,往往以是而摧灭其终身之幸福:甚者自杀,又甚者被杀。吾人兴念及此,有不为之慄慄危惧,而悬为厉禁者乎?
其他不纯洁之爱情,其不可犯之理,大率类是,可推而得之。
[译文]
关爱全世界的人,这是普遍意义上的爱,纯粹是伦理学的性质。还有特别的爱,专门发生在男女之间,叫**情,这种爱既有伦理之爱,也有生理之爱的成分。生理之爱,常常因人不同而有专一与分散、长久与短暂的不同。自从有了夫妻制度,爱情才变得忠贞牢固。这是以伦理之爱,包含了生理之爱,而开始有了纯洁的爱情。
纯洁的爱情,为什么一定要限于夫妇之间呢?我们说既然爱对方,那么就一定要保护所爱的人身体健康,让对方产生安全感,完善对方的品格,美化对方的声誉,并为对方未来的幸福做好准备。凡此种种,以今天的社会制度来衡量,只有夫妻双方足以担当。如果在夫妻关系之外,放纵生理上的欲望,而对于所爱之人的命运漠不关心,这是不能称为爱情的,而是**欲。举例如下:
一是纳妾。小妾,大多是穷苦人家的女子卖身而为。同样是人,她们却变成了商品,我们内心能安宁吗?同样是人,却不能使她们与被爱的人平等,而被看做奴隶,我们内心能安宁吗?一旦纳妾,那么夫妻之间就会猜疑丛生,家庭的平和氛围被打破。纳妾者或者是放纵妻子虐待小妾,或者是宠爱小妾而疏远妻子,种种罪恶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稍微有点良心的话,我们会做这样的事情吗?
二是嫖妓。妓女,大多是穷苦的青年女子,受人**,被人压迫,都是迫不得已而以此为业。社会上的人难道都不把她们当人看吗?我们同情可怜她们还来不及,哪里忍心对她们动邪念呢!有的人用钱把妓女赎出来,固然是救助她们的一种方法;但是赎身后如果不慎重地为她们选择配偶,而是霸占她们作为自己的小妾,那就是善事没有做完,而又让自己重新陷入了罪恶。
三是通奸。凡是犯有通奸罪的人,不论男女,都为全社会所鄙视,对于女性尤其如此,往往因此而毁掉她终身的幸福,严重的选择自杀,更严重的甚至被杀。想到这些,我们能不害怕得发抖,并以此为戒、严禁通奸吗?
其他不纯洁的爱情,不应当发生的道理,大体上和上面类似,可以通过推论而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