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阿姨铁青着脸走进了幼儿园大班的教室。她一只手捂住鼻子,另一只手举着两根黄颜色的粉笔,瓮声瓮气地说,老实交代,中午睡觉的时候,你们谁把粉笔头塞进余娟和杨柳两位小朋友的屁眼里了?
其实老阿姨不用问也知道这事一准是李峰干的。这么有创意的坏事全幼儿园也只有他干得出来。
李峰是个可怕的犯罪天才。幼儿园有个新来的胖阿姨不知深浅罚李峰在太阳底下站了半个小时,结果第二天李峰就在那个阿姨的椅子上放了一枚从家里偷来的图钉。幸亏那阿姨屁股上的肉多,没扎到骨头和静脉血管。尽管如此,胖阿姨在此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无论吃饭还是坐车,都只能直挺挺地站着,即便是**,她也只能采取女上男下的姿势了。这倒是便宜了她老公。
现在回想起来,李峰杨柳和余娟这三个人和我都挺有缘分的。尤其是余娟,仿佛有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总是把她推向我的视线之内,而每当我试图和她零距离接触时,无法逾越的障碍就出现了。
幼儿园“毕业”后,我进入江阳县第一完全小学就读。由于父母都忙于挣钱,没有重视我的小学教育。
我所在的一年级六班有九十多个学生,据说是江阳县一完小一年级六个班里面最差的班级。十年后在江阳街上有点名气的流氓和妓女,差不多有一半是这个班上出产的。我老老实实地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放眼望去面前黑压压的全是脑袋,上课时我必须站着才勉强看得见黑板。其实,看不看得见黑板我倒不太在乎。因为那时的我已经达到小学高年级的水平了。
我的大姑妈冯江霞高中毕业后没能考上大学,在江阳一所乡镇小学任教。我上幼儿园之前,她经常把我带到她的学校里去玩。她上课时把我抱进教室,让我坐在课桌上。我和那些小学生一样,不哭也不闹,偶尔还举手回答几个简单的问题。我出生后不久便被三个姑妈当成了宠物,我想可能是因为她们小的时候家里穷买不起玩具,因此才翻来覆去地玩我以弥补她们童年的缺憾吧。而我那时长得大眼睛大脑袋的,看上去比同龄人聪明得多,因此也就更加好玩了。我刚学会说人话呢,就被姑妈们逼着背诵乘法口诀表和唐诗三百首了。背不出来或者背错了,她们就会拿筷子抽我的手掌心。
神童就是这样炼成的。由此我得出结论:在某个神童的背后,一定有一群凶焊的姑妈。在这些姑妈当中,打我次数最多下手最重的是小姑妈冯江雨。有一回我的爷爷冯青云问我,乖孙儿,告诉爷爷,三个姑妈中你最喜欢哪一个呀?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最喜欢小姑妈!冯江雨在一旁听见,摸着我的头喜滋滋地问,你为什么最喜欢小姑呢?我这样回答,如果我不说最喜欢你,你就要打死我。
我念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还不到五岁,瘦得像个猴,个头也不高。我的同桌张彭比我大两岁,比我高出半个头。张彭是我在一年级六班惟一的朋友。我俩住在同一条巷子里,一起上学,放学后一同回家。张彭在念小学一年级时比我听话多了。我经常变着法子逃学和旷课。那时由于学校教室有限,一年级和二年级都只上半天课。一年级上课时,二年级放假。反之皆然。
我抓住学校这个漏洞,经常性的逃学。我假装记不住学校的上课安排,比如那天一年级应该是上午上课下午放假,我在校外玩了一上午,等到学校放学的时候,在全校师生惊愕的目光注视之下,我背着书包大摇大摆地出现在校门口。我一拍脑袋,惊呼:唉呀,我还以为是下午上课呢!然后装出一副愁眉苦脸痛心疾首的样子,钻进一年级六班的路队里,站队回家。
我的这一套伎俩很快便被见多识广的班主任陈老师识破了。在我的记忆中,那时的陈老师是一个满脸横肉的青年妇女,扎两个牛角辫,喜欢把衣服的袖子卷起来露出粗壮的胳膊。如果再戴上红袖章的话,那就是一个标准的女红卫兵的形象了。陈老师对付调皮男生惟一的办法便是拧他们的右耳朵。她对右耳朵情有独钟,因为她是一个标准的左撇子。我的右耳朵长期处于外力拉扯的状态下,看上去比左耳朵大了很多。据说右耳朵比左耳朵大,这是判断你是否是陈老师**过的学生最为有效的参照物。就像古代的奴隶主,为了防止奴隶逃跑,在奴隶脸上烙下特殊的标记一样。
我就这样颠三倒四浑浑噩噩地在一年级六班混着,终于迎来了期末考试。数学试卷发下来后,我稍稍瞟了一眼,便发现题目出得很白痴。比如有个价值二十分的填空题,前面写着一二三四,后面写着六七八九,中间留个空让你填。我觉得出题的老师如果不是白痴的话,
那就是他把我们当白痴了。我趴在桌子上,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打下课铃的时候,我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交了张白卷。
三天后我去学校领成绩单,我的数学和语文都是零分。在班主任意见那一栏里,陈老师用红色墨水的钢笔写着这么几句评语:该生太玩皮了,不爱学习,考试得零分,智力可能也有问题?建议留级一年。我发现陈老师把“顽皮”写成了“玩皮”,便从书包里掏出铅笔,在“皮”字后面加了一个字。
暑假很快就过去了。赵巧云带我去学校报到。陈老师说,你的儿子已经留级了,我们班不再接收。赵巧云征求我的意见。我说,妈,我想去实验班读二年级。赵巧云说,你这孩子大白天说梦话?全校最差的班都不要你了,最好的班会要吗?我说,试试看吧。
我拽着赵巧云,来到实验班的门口。实验班的班主任沈芳正在主持班会。赵巧云将她喊出来,说明来意。沈芳看了我那张成绩单,大笑,说,冯峰,我出几个题目考考你,答对了我就要你。我点头算是默认了。沈芳说,锄禾日当午。我说,汗滴禾下土。沈芳说,床前明月光。我说,疑是地上霜。沈芳说,野火烧不尽。我说,春风吹又生。沈芳有些讶异,我趁热打铁火上浇油,使出了我的核武器。我滔滔不绝地背诵起了诗仙李白的《将进酒》: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如果沈芳当时戴了眼镜的话,我想她一定会将它跌得粉碎。为了背熟这篇《将进酒》,我至少挨了我那些凶神恶煞的姑妈们五顿毒打,关键时刻终于获得了回报。我不仅如愿以偿奇迹般地进入实验班读二年级,而且还被班主任沈芳另眼相看重点培养,接连代表实验班参加了全省小学生作文和数学竞赛,分别获得了第三和第五名的好成绩。而更让我激动的是,我终于又和我在幼儿园认识的三位小朋友:李峰、杨柳和余娟成为了同班同学。
而我的好友张彭依然呆在那个全校最差最乱的班上,时刻提防着那个悍妇陈老师袭击他的右耳朵。张彭对我的离去有些感伤,更多的或许是妒忌。我安慰他,张彭,咱俩虽然不在同一个班上了,但我们还在同一个年级,同一个学校,同一条巷子里啊。哪怕将来我们去了更远的地方,谁也见不到谁了,我们依然是朋友。为了证明我和他友谊长存,我花五毛钱买了一个日记本送给他。扉页上我写了一句唐诗: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不过我估计以他当时的水平至少要等到四年以后才能完全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