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兰顺 徐铁兵 孙玉艳 任钢
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050051
摘 要:本文对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的区别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目前我国建设项目环评内容存在多而全、繁且难的问题,应简化环评内容,提高环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关键词:规划环评 建设项目环评 区别
二十世纪40~60年代,随着全球工业化进程加速,工业发达国家出现的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以震惊世界的污染公害事件频频发生为代表,出现了第一次环境问题**。人们认识到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预防环境污染与破坏,应该在开发行动前预测和评价其后果,事前采取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1964年在加拿大召开的国际环境质量评价会议上,学者们首先提出了“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由于本阶段环境污染及公害事件的出现主要是局部地区污染问题,都是由局部和单个工业项目的排污导致,所以当时环评的重点均放在单个建设项目的评价上,形成了以单个项目为核心的传统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二十世纪80年代初至现在出现了第二次环境问题**,随着开发步伐加快和开发规模扩大,出现了大范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特别是大气污染物的越界传输、流域水污染、酸雨和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生态破坏、土地荒漠化和物种濒危等区域性和全球性环境问题。这一阶段环境问题的特点由过去的短期、高浓度急性伤害向长时期低浓度慢性伤害转变,由局部地区污染向区域性污染转变,使人类开始由关注局部地区环境问题扩展到区域性、全球性环境问题,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开始由项目层次逐步上升和扩展到规划和政策层次,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应运而生。
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政策、计划、规划及其替代方案的环境影响进行系统综合的评价过程,而规划环评是战略环评的一个组成部分。鉴于我国目前的国情,2003年颁布的“环评法”提出了在国内开展规划环评的基本原则,现阶段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是推进和完善规划环评。规划环评是比建设项目环评高一个层次的环评,主要目的是对某个行业或某个区域的开发建设规划、计划、发展战略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目的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实现科学发展观。规划环评的先进性在于促进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在进行社会和经济发展决策时综合考虑环保因素,在决策源头避免出现危害国家环境安全和出现大面积生态破坏的现象。与单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相比,决策失误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其影响范围更大、影响程度更深、影响时间更长,恢复和治理难度更大。因此,大力推进规划环评,对促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相比主要有以下不同点:
一、评价对象不同
规划环评的评价对象是各行业、地区、城市、部门、企业集团从规范自身发展的角度制定的各种宏观规划和计划。规划环评就是对这些宏观规划和计划的主要内容从环境保护角度进行考量和评估,本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寻求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对策方案,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实现共赢,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和进步。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针对单个具体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进行环境影响的评估,提出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对策措施。由于单个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的实施地点、规模、工艺等具体属性已经落实,因此提出的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对策更加具体和具有针对性,但无法考量整个区域或整个行业较长一个时期集中和大规模扩张造成的累积效应和叠加影响,必然具有片面性和局限性。
二、评价深度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