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律法规定:一是不论有什么冤屈,都不能越级上诉;二是不论是什么人,都不能以卑告尊、以奴告主。张老汉是他熊家的佃户,他到县衙去告熊祥,知县苗信就以奴告主为由,不予理睬。其实苗信就是包庇熊祥,正是有了苗信这把包护伞,熊祥才能横行霸道。
听了张老汉的话,关寿也嘬了牙花子了。常言道:民不与官斗。为什么这么说呢?您看那官字怎么写呀?他就是帽子底下两个口,他怎么说怎么有理呀!熊祥是太守之子,县太爷又不给做主,这个官司怎么打呀?
张老汉一看关寿面露难色,他给关寿做了一个揖:“多谢壮士一番好意,你也莫要为难,此乃老汉命也!”
说完话,张老汉又向那可歪脖树走过去了,他是非要寻死不可!
张老汉的话,令关寿是火上浇油,他大喝了一声:“老丈休得气馁,既然有冤无处可申,我们就直接到得熊家要人。他若将鸾娇姑娘交出还则罢了,它若不交鸾娇姑娘,嘿嘿,俺手中的钢刀定不轻饶!”
关寿带着张老汉来到了熊府,关寿把张老汉安置在熊府对面的茶馆里:“老丈,你就在此稍候片刻,待我救出鸾娇姑娘,你们父女转回家门。”
关寿转身来到熊府,他刚迈上台阶,熊府的家奴就拦住了去路:“站住!干什么的?”
关寿把眼睛一瞪:“快去禀报熊祥小儿,让他交出鸾娇姑娘!”
“呀呵!你谁呀?竟敢在太守府大呼小叫,你是吃了雄心了,还是吞了豹胆了?你是找打吧你!”
两个恶奴一贯狗仗人势,哪把年纪轻轻的关寿放在眼里呀?他们抡起手中的鞭子,罩定关寿就抽。关寿右手一个“拨云见日”,一把聊开了两个恶奴的胳臂,顺势一个“摆莲腿”,把两个恶奴扫了个跟头。“嘭、嘭”一手拽起一个恶奴,往怀里一带:“若想活命,带我去见小儿熊祥。”
两个恶奴被关寿累得上不来气了:“好汉爷饶命,我们前头带路。”
这才引出一段:关寿怒斩恶少,义救张鸾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