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制作简单,全凭“手气”,羊杂碎本身就好像无话可说。但怎样吃却有文章可做。我在宾馆、招待所里吃过羊杂碎,怎么吃怎么不是滋味,觉得不管是哪家小摊上的也比这里好。仔细琢磨以后方知道,吃羊杂碎需得吃它的氛围、食具和本人的打扮。一张油腻腻的桌子,最好是连桌子板凳都没有,蹲在黄土地上,身旁还得围着一两条狗。氛围就有了。捧的是粗糙的蓝边碗,抓着发黑的毛竹筷,就得使用这样的食具。本人呢,最好披着老羊皮袄,如果是夏天,就要穿汗渍的小褂。这样吃,才能真正吃出羊杂碎的味道和制作者的人情味来,你和制作者的“手气”甚至“灵气”就相通了。
当然,这样的行头和氛围,吃苏州的蟹黄包子或广州的凤爪,不仅很不像样子,还会食而不知其味。但对羊杂碎,还非这样吃不可。浅而言之这是“食相”,深而言之就是属于文化中的饮食方式。什么是“风味”呢?风味就在这里!如同苏轼的“大江东去”,不能让二八娇娃持牙板启朱唇来唱,非得请关东大汉引吭高歌,听起来才过瘾。
我怎么爱吃起羊杂碎的呢?其实不过是逼出来的而已。劳改和当农工的年代,肉是没我的份儿的,但凡队上宰了牲畜,我只能分得一点下水。羊牛马驴骡猪骆驼以至于狗等等,好像除了人的下水(这样说有点大不敬的味道),没有我没吃过的。说实话,对汉民来说,比较起来还是猪的下水好吃一点。不过猪的下水属于高级下水,还是没我的份儿。而羊杂碎在回民地区又是一种普通的小吃,于是,经过一段被迫性接受过程,再逐渐适应,最后竟成为一种嗜好了。这倒和某一个人成为某一种学派的信徒的过程相同。
生活条件变了,环境变了,社会地位不同了(这里所说的不同仅指我也可享受猪的下水而言,并无其他含义),但我还是爱吃羊杂碎。遗憾的是,我再也吃不出那种完全沉浸在杂碎汤中的销魂滋味来了。现在人们爱说文化的断裂,这是不是也算一种文化的断裂在个人身上的体现呢?
这种断裂是挺痛苦的,并经常使我留恋过去的饮食方式。因而造成我在文化上时常出现某种返祖现象,就像过不几天就要跑到小摊上去吃碗羊杂碎一样,尽管那羊杂碎已经不同于过去的羊杂碎,大大的串了味了。
开封灌汤包子
/古清生/
六朝古都的开封府,最辉煌也北宋,最落魄也北宋,因为金人一击把它打成了南宋。宋朝的词人,抒愁情时必拍栏杆,拍却雕栏无数,词人还往南渡,金兵大举入关,此恨千古悠悠。我读宋词,多感内中有脂粉气弥漫,读宋代科技史,始知北宋重理工。唐是失之太监,野史家如是说。科技兴盛,工业发达,商业繁宁,北宋何有灭之天理?盖一词以蔽之,兵临城,王朝更迭,贯穿华夏五千年文明史。
我是从郑州出发去开封的,坐的火车。联系了开封宣传部、团委及旅游局,便已至午时,该操练美食科目的时候了。人不好吃,天诛地灭,我以为比其正宗说法来得正确。有关自私,确乎不能完全成立,至少人还能为爱情牺牲自己吧。开封有两大名吃,鲤鱼焙面和灌汤包子,皆为皇家经典美食。或许是东道主未知身边坐有一民间美食家,居然没有上鲤鱼焙面,给我留有印象的是蟹黄鱼丸与灌汤包子。关于蟹黄鱼丸,我另篇讲述,此说灌汤包子。
灌汤包子,就是包子里面有汤。应该说,我是先认识武汉的四季美汤包而后结识灌汤包子的,去开封以前,我尚不知有灌汤包子一说。席间摆谈,知为灌汤包子是皇家食品,估计灌汤包子还是在前,四季美汤包在后。皆因四季美汤包落脚大武汉,享誉武汉三镇,商业大埠,南北东西交通枢纽,占了一个好地盘。看起来包子也一样,置身于好的位置,就能声名远扬,一旦成为掌门包子,也就是世界名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