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薯生长期短,贮藏期却长远,而且搁置越久越甜脆。熟之于秋冬之交,贮存也怯热怯寒,九里天,是特意贮之于水井半中腰拐进去的地窨子里,地窨子位于封冻层与地下水水平之间,永是恒温,主人家坐在“吱扭扭”作响的辘轳木桶里秉烛上下,随吃随取,十分便当。可也得留神,千万别让那醺醺酒鬼坐木桶进入地窨,红薯染着酒气极容易溃烂,溃烂中比散发出酒鬼作呕的难闻气味儿。若是存放得法,红薯直可与翌年结下的新薯接住茬哩,仔细些的人家,长年四季都会有鲜艳硕大的红薯待宾客,赠亲朋。
国家困难时期,粮食太紧,关中许多粮站有一度索性用四斤红薯顶替过一斤粮食。个儿大的红薯一个就有四斤重,一天内粒米不进,只切食这个红薯,将就一天两天可以,延续之四天五天,肠胃里就很不妙了。红薯属于菜、粮食间的中介品,倘是硬要晋升到主食地位,难免有烦人之时。天地造物,最讲究搭配合理,运用得宜。不论丰年还是歉岁,将红薯置于主食的辅助地位,它便注定是尤物,是上品。
我自己是土生土长的关中子弟,在我的半生阅历中,红薯确是烙下过一些很难抹杀的印记。后来投笔从戎,远走他乡,辗转到千里外的兰州工作,而我的妻子仍留在故乡。记得有一个深秋,我回家探亲,一夜醒来,旭日红窗,小女儿尚在酣睡,身边的妻子却不见了影踪。我正在纳闷,虚掩的门轻轻开了:妻子捏着短镢,挎着竹篮,篮底尽是拳头、核桃大小的红薯残片,在小渠清水里漱洗过了,红艳艳的水嫩嫩的。她嫣然一笑:“霜降刚过咱队里的红薯还没出土,邻村生产队昨晌午出过了。我到人家地里拾了些回来,别嫌散碎,你先尝尝鲜。”她知道陇上不出产红薯,更知道我小时候就爱吃红薯。晓起下地,野径上的莹莹露珠湿透了布鞋布袜,下半截裤管也水淋淋的,小镢上沾有泥水,鬓角上沁一层细汗……
人生如流水,这都是渐渐遥远的往事了。往后,妻子儿女也随军迁徙到兰州,在兰州一眨眼又是十年。
红薯耐旱耐碱,贪暖喜光,离开关中再往北、往西,因为无霜期短,似乎就不再种植。一斤红薯在关中三五分钱,在兰州街上泥住一个盛过柴油的大铁桶烧烤个半焦半黄,香味洋溢,一斤要七角八角哩。价钱够贵了,可我那妻子只要看见,就非买不可。买一堆儿用手帕儿拎回去全家受用。每当此时,我便深深感到土地在人的精神上打下的印记是有形无形的,同时也是隽永而强烈的。西北偏僻地方从未见过红薯的人家,还有城市高级宾馆里动不动和珍馐佳肴打交道的人儿,遇见红薯,恐怕就不会有这样一种兴趣、感情。只是用口腹嗜好来解释,是不成立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位书法家,我们请他留下一帖横幅。他问:“写什么话好呢?”
我未想妥,妻先答道:“就写‘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吧。”
“这不合适。我不是什么官嘛。”我驳她。
她笑了,坚持己见:“人家古代的县太爷还念叨红薯哩,我们这条幅你选择别的诗词也行,只要有‘红薯’这两个字。”
土里土气的红薯太平庸了。别的文雅的诗词里哪会有这两个字呢?……
啖 蟹
/陆蓉秀/
我认识螃蟹,是小得还赖在爸妈**睡的时候。那天半夜,我听见有坏人摸进房里来,窸窸窣窣的,拉开帐门举刀要砍。我惊叫起来,原来是个梦。但那窸窸窣窣的声音依然清晰可闻。我把妈推醒说:“听,有坏人进房了。”妈侧耳听听,笑说:“那是蟹。”我不懂,妈把我抱起来走到屋角一个大缸边,掀开木盖,见湿蒲包下的是吐着泡泡的“怪物”。以后如何处置它们已完全没有记忆了,后来我如何从通蟹腿到嚼蟹身也没印象了。总之,我学会了品螃蟹的鲜味,并十分喜欢食蟹后的一碗姜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