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Seven 初恋
前一年秋天保罗去了威利农场很多次。雷沃思家的两个幼子和他已经成了朋友。长子埃德加起初还不愿意屈尊和他结交。而米兰也离他远远的。她害怕走得近了他就会鄙夷她,就像她自己的兄弟对她那样。女孩子的心里充满了浪漫。在她眼里到处都是沃尔特·司各特笔下的女主人公,她们的爱人都是顶盔戴羽的英雄。而在自己的想象之中,她也是某位公主殿下,现在沦落在农场充当养猪姑娘。难得眼前的这个男孩有点司各特笔下男主人公的意思,他会画画,会说法语,懂得代数,每天还要乘火车去诺丁汉。她生怕他看不透自己的身份,而真的错把自己当成不折不扣的养猪姑娘,因此也就摆出一副高冷的模样,拒他于千里之外。
她最大的知己就是自己的母亲。两个人都长着一双褐色的眼睛,也都对玄学的东西心驰神往。她们这样的女人在心里把宗教当珍宝一样来对待,一呼一吸之间都透着虔诚。在她们眼里整个生活都像迷雾一般朦胧多彩。因此对米兰来说,在璀璨的落日烧红西天之际,她会突然在那里看见耶稣和上帝合二为一的影像。她对着这影像衷心膜拜,激动得浑身发起抖来。抑或是外面在下雪,她会想象伊迪丝、露西、罗威娜、布里恩·德·布瓦·吉贝尔、罗布·罗伊和盖伊·曼纳令这些司各特书中的人物正在屋外轻轻走动,蹭得朝阳映照下的叶子沙沙作响,又或者他们正静静地孤坐在她的卧室里。这些对她才是真正的生活。其他的时候她就安静地做着那些乏味的家务活。其实她本来也可以安之若素,可是红色的木地板刚刚才擦干净,就又被兄弟们在农场里踩来踩去的脏脚给弄得一塌糊涂,这实在让她气愤不已。她狂热地爱着四岁的小弟弟,只想用自己的爱把他整个包住,裹得他透不过气来。去教堂的时候她毕恭毕敬,头垂得低低的。不过唱诗班里的其他女孩是如此庸俗,还有副牧师的声音是如此寡淡,她痛苦得都要打起颤来。时不时地她要和兄弟们吵上一架,在她看来他们就是一群粗俗的乡巴佬。而父亲的形象在她眼里也未见得有多高大,因为他心里没有什么玄之又玄的神秘偶像,成天想的也仅仅是得过且过,饿了能有口饭吃而已。
她对自己现下养猪姑娘的身份极其不满意,一心向往能被人赏识。她也想学习,因为她思忖着要是自己能读懂那些法语书,比如像保罗声称他可以做到的那样,会读《高龙巴》《在自己房间里的旅行》什么的,那世人就会对她刮目相看,会多给她一些敬重。从财富和出身来讲她都没可能成为公主,所以她就疯狂地希望能多一些学问,这样才可以抬起头来做人。因为她和其他人不一样,她不愿意自甘堕落,跟他们同流合污。也只有增加学养,才可以显示出自己高人一等之处。
这是个外表害羞、内心狂野、时时会因为敏感而激动得战栗的小姑娘,坐拥美貌而浑不自知,心灵擅于编织浪漫的狂想却也不自足,只是一心一念要从外界把握那些能增强自尊的资本,因为她觉得自己应该和周围的庸人不同。保罗在她心目中是个鹤立鸡群的人物。总体上来说她对男性嗤之以鼻。可他却是个异类,敏锐、柔和、优雅,有时可以很温柔,有时也会伤春悲秋,他那么聪明,知道的又多,家里又出了丧事,这不就是自己想要的人吗。男孩本来的学识只有那么可怜的一点,然而此等情境之下却被她惊为天人。可即便这样她还是不遗余力地在心里嘲笑他,因为他居然没能慧眼识珠,看出她原来是个公主,还只是把自己当成那个养猪姑娘。而且他都没怎么正眼看过她。
后来他病得那么厉害,她觉得他肯定会很虚弱。这样的话她就比他强壮了,这样的话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爱他了。要是她能在他最虚弱的时候作为情人体贴入微地照顾他,要是他肯与她相依为命,要是她可以把他抱在怀里,那她将会怎样一心一意地爱他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