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阅读产生的信念为例。如果报纸刊发了国王去世的新闻,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国王已经去世了,因为如果国王去世这件事是虚假的,报纸就不会刊布这样的新闻。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报纸的断言:国王去世了。但在这里,我们的信念所依据的直观知识,是通过看到提供新闻的印刷品而派生出的有关感官资料存在的知识。这种知识很难呈现在人的意识之中,除非一个人缺少阅读能力。一个小孩子可能会意识到每个字母的形状,然后一点儿一点儿地、吃力地阅读,才能领悟它们的含义。但是,任何一个习惯阅读的人都能立刻理解每个字的含义,除非他经过有意识的反思,否则不会觉察到自己是从被称为“看到印刷字”这种感觉资料中获取知识的。因此,尽管要根据每个字来有效推断它们的意义是可能的,并且读者也能够执行这一过程,但实际上并没有这样逐个字母地执行推断过程,因为读者事实上并没有执行任何可以称为逻辑推理的操作。但是,如果说读者不知道报纸刊布了国王去世的新闻,则是荒谬的了。
因此,凡是直观知识的结果,即使是只凭联想的结果,只要有一种有效的逻辑联系,而当事人可以经由反思觉察到这种联系,我们就应该承认它是派生的知识。除了逻辑推理之外,事实上还有许多方法可以使我们从一种信念过渡到另一种信念:从印刷文字过渡到它的意义,就是说明这些方法的一个例子。可以把这些方法称为“心理的推断”。只要有一种可发现的与心理推理并行的逻辑推理,我们就可以承认这种心理推理是获得派生知识的一种方法。因为“可发现”这个词意义是模糊的?——?它没有告诉我们需要多少思考才能发现,这使得我们对派生知识的定义不如我们所期待的那样精准。但是事实上,“知识”并不是一个精准的概念,它与“或然性意见”混淆在一起,这一点我们将在本章进一步详加说明。由于任何定义总归都会引起或多或少的误解,因此没有必要寻求一个非常精准的定义。
然而,当谈到知识时,主要困难并不是发生在派生知识上,而是发生在直观知识上。只要研究的是派生知识,我们就可以依靠直观知识对其检验。但是关于直观的信念而言,要找到某个标准来区分哪些信念是真确的、哪些信念是虚假的,绝非易事。关于这一问题,几乎不可能得到任何非常精准的结果:我们关于真理的全部知识都带有一些存疑的程度,而忽视这一事实的理论显然是错误的。虽然如此,我们可以采取一些补救措施来减少这个问题的困难。
首先,我们的真理理论提供了这样的可能性:在确保绝无错误这种意义上,可以把某些真理区分为自明的。当一种信念为真确的,这时候我们可以说,存在一个和它相应的事实,在这个事实中,信念的若干客体构成了一个单独的复合体。只要这些信念能满足本章所讨论的那些尚未进一步明确的条件,我们就可以说这种信念构成关于这个事实的知识。但就任何事实而言,除了由信念所构成的知识之外,我们还可以有一种由知觉所构成的知识(此处从最宽泛的用法上来理解“知觉”这个词)。例如,如果你知道日落的时间,你就能在那个时间知道日落这一事实:这是通过真理的知识所得到的关于事实的知识。但是,如果天气好,你也可以举目西望,确实看到正沉沉落去的太阳,这时你是通过事物的知识而知道同样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