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要讲的梦不是我的病人的,而是一位我所熟悉的律师的梦。这个梦是他告诉我的,其目的又是劝我不要轻易地概括梦就是愿望的满足。我的这位报告者说:“我梦见我挽着一位女士走近我的家,一辆关着门的马车停在房前。一个男子向我走来,掏出警官证件给我看了一看,然后叫我跟他走。我请他给我一点时间把事情安排一下。”你认为我有被警察捕起来的愿望吗?——当然没有。我只能这么说。你知道你为什么要被捕吗?——“是的,可能是杀婴罪。”——杀婴罪?不过你肯定知道这种罪行只能是母亲对新生婴儿犯下的罪呀?——“一点不错。”——你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做这个梦的?头一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我不想告诉你,这件事有点微妙。”——但无论如何,我想知道,不然我们无法对梦进行解释。——“好吧。听着,我昨天夜里没有在家过夜,而是和一位女士在一起,她对我很重要。当我们早晨醒来时我们发生了关系,接着又睡了,于是就做了这个梦。”——她结过婚吗?——“是的。”——你不想让她生个孩子?——“噢,当然不,那样我们俩的事情就败露了。”——那么,你们俩不是进行的正常**了?——“我提防着呢,没待到**就抽出来了。”——我想我可以肯定你夜里这种方法不止用了一次,而早晨这一回你不敢肯定你是否成功地进行体外排精。——“很有可能,这没有疑问。”——在这里,你的梦就成了一个愿望的满足,它在向你保证你没有生出孩子,或者是说,你杀死了婴儿。那些中间环节是很容易指出的。你记得几天前我们谈到结婚的一些困境,其中最大的矛盾就是:**时采用什么方式避孕都是合法的,但一旦**和卵子结合形成胎儿,那么任何方法的干预都成了犯罪。这使我们回忆起了中世纪的争论,那时认为,正是在这样结合的瞬间,灵魂进入了胎儿体内,只有在这以后才可以用谋杀这一概念。你肯定记得莱劳那首令人不快的诗《死者的幸福》,这首诗认为杀婴与避孕是一回事。——“真是奇怪,今天早晨我想到了莱劳,好像是很偶然的、无意的。”——这是你的梦的一种反响,现在我还可以告诉你,你梦中同时还有另一个愿望的满足。你挽着那位女士走到你的家门,因此你是要带她回家,而不是像现实生活那样在她家过夜。构成这个梦的核心的愿望满足为什么采用这样一种令人不愉快的形式作为掩饰,其原因可能不止一个。可能你会从我的一篇关于精神神经症病因学的论文(弗洛伊德,1895b)中了解到,我把不完全的**也看作是形成焦虑性神经症的一个病因。这与你的情况相符,因为反复采用这种方式**,你就会感到心情抑郁,这后来也成了你梦的构成元素之一。而且,你用这种心情帮助掩盖愿望的满足。[参看第487页]顺便提一下,关于杀婴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释,你为什么会想到只有妇女才会犯这种罪呢?——“我得承认,几年前我出了这样一件事,我与一个少女发生了性关系,为了避免不幸的后果,她堕了胎,我对此负有责任。对于她这样做我也束手无策,但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十分紧张,怕万一这件事情让人知道。”——我很理解这一点。这段回忆可提供另一个原因:由于你怀疑你的手段不可靠而一直很担心和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