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汉事件已经发生好几天了,我都没有发表意见。我之所以没有发表意见者,一来是因为我们作学问的人,养成了一种坏习惯,就是事事不敢忽略事实。这件事情发生的头十天,我还不很知道事实的真相。无可疑的事实固然有几点,其他的有好些不敢相信,有些竟至于矛盾,所以不便随便妄下判断。二来因为我病了十天,有七天不能出门,不知道甚么,所以也无从说起。三来因为我病好一点出门来,各界的意见和议论已经很多了,所以也没有说甚么。现在事实已较明了了,我的身体也较好了,而在各种意见当中,主张较和平一点的人,似乎很是不能见容的样子。所以我想说几句话。不过我说的话,我想定然是不合时宜的。因我的主张,比较倾向于和平方面一点;在现下一般人热气正高的时候,说和平派的话,自然不大时髦,不容易得着大家的热烈的同情的。
我的话也很平淡,没有甚么出奇了不得的地方。听说有人在执政府提议要把梁任公先生驱出国境,我觉得这大不好。我们不是要求真正的自由吗?真正自由的精神在哪里?出版有自由,言论也有自由。一个人只要他有种意见,在他自己总有发表出来的权利,在我们总不能禁止别人发言。意见的对不对又是一个问题,就算不对也尽有商量讨论的余地,何至于就说不爱国了呢?譬如昨天报载说我介绍学生与英公使见面,并说我与英国人勾结起来了。其实这件事是平常的。格里博士在英使馆做事二十年了,他很熟悉中国情形,中国朋友也很多。他托欧美同学会秘书章元善先生,章先生又再三向我说英使很想见见学生界的领袖,看看彼此的意见究竟如何。我想这也没甚么坏意,一面又是受朋友的再三委托,所以我才把此意写信到北大学生会的。同是中国人,我们是一样的爱国的。
今天是为中国少年卫国团说话。既是少年来找着我们中年人说话,无论对不对总得贡献一点意思。我的意思大约可以分为三层:
(一)要调查事实
(二)要有负责任的态度
(三)要认清楚步骤
(一)事实问题
据报上所载说:“巡捕房之首领爱伏生亲自供开枪之前只有十秒钟的警告,警告是用的英语,而所发之枪四十四响。”这是无可疑的。六月一号以后的事实,至今尚不十分明了。那一部分的参加运动,如何抢,如何打,亦不十分清楚。汉口九江之事亦然,既然事实上有许多困难,故不容易加入动机与判断。梁任公先生的意见与北京大学教授的意见所争的就是法律问题与政治问题。我以为主张调查事实,不一定就是主张的只是法律问题。因为法律问题也好政治问题也好,都要交涉才行,而交涉则非有事实为依据不可,可靠之事实则非详细精密的调查不可。至于法律问题与政治问题可以同时进行的。总之我们于热烈之中当存理智,尊重事实。
(二)责任问题
何谓负责任?就是将主张的效果先想像出来,考虑一下,然后用这个效果来批评自己的主张。对于自己的主张负责任,就是有负责任的态度。
譬如主张宣战,就要把宣战的效果想出来是怎样,有如何的影响。不要只是口里说一阵宣战就完事。谁去打战?怎样战法?陆军怎样?海军怎样?军械怎样?军费怎样?既是主张宣战,总得要筹画一下才算负责任罢。
又如主张经济绝交,这四字的含义究竟怎样?我们于此热烈之时并没有去分析。所谓经济绝交就是往来都不干的意思,是双方面的。以前抵制日货是单方面的,所以于我们没有害处。你们知道我们每年与英日交易出口亦在两万万两以上,如果彼此不来往,这项收入也就没有了。况且像银行在事实上绝对作不到,因为要得盐税等等非同他交涉不可。所以我们讲到经济绝交是没有细思之故。未尝以其主张的效果批评其主张的原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