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研究历史的眼光看起来,我们现在所受的痛苦,一部分固然或者还是由于我们的努力不够,但大部分或者还是因为历史上的必然。以美国之富强,胜利以后至今也还没有恢复常态。所以,我们现在虽然已经胜利,却决不是已到了休息或者“惬意”的时候。存了这样的想法,我们也许就不至于太悲观了。
我们应当研究我们的缺点究竟在什么地方,是人才吗?学问吗?然后努力加以克服。也许我们要再吃五年或者十年苦,但是如果只吃苦而不作探讨和研究,那么吃苦的时间只会更延长。我们文化界、教育界应当在这五年十年之间咬紧牙关、尽力挽救和改善目前的局面。如果我们自己先就悲观,觉得世事不可为,那么国事真更将令人悲观、令人觉得不可为了。
我们能做什么?
我们能做什么?本是一个可大可小的题目,今天希望在一点钟以内讲出来。在讲本题之前,我愿提一下刚才主席(阎子亨君)介绍词里的话,他说我过去在政治上的主张与公能学会的精神很相近。我愿给他的话一个证明。
从前我们办过一个小报,叫做《努力》,在第二期上,我就提出:“我们不谈主义,只要一个政府,要一个好政府。”当时的北京政府的政令只限于在北京,连天津都到不了。因此我提出要一个政府、要一个好政府。有人问我好政府的条件,我说:第一是要有操守,有道德;第二是要有能力,负某部门责任的官吏,一定要熟习并且专长于这部门的业务。
当时我没有看到南开的校训:“公”、“能”这两个字,但我所提出的是与“公”、“能”相一致的。这是我给主席的话加一个注解,也是加一个证明。
我要说的是:我们能做什么?不管是南开校友会也好,北大同学会也好,公能学会,或是市民治促进会等团体都好,我们要问一问:我们能做什么?
来天津以前,今天早晨我与张佛泉、谭炳训诸位先生去参观北平市参议员选举的五个投票区。从这里我们训练了自己,教育了自己。从这次办理选举的经过来看,当局者很想把选举办好,事前请了学校里的好多政治学家和许多别的先生们去研究,去想办法,可见办选举的人是想办好它。至少我在北京看到的是如此。
但是我们看了几个选举区以后,觉得有缺点,有值得批评的地方。因为办选举的人自己没有经验,也很少看过别人选举。拿选举的法律条文做教科书,就难以解决实际困难。譬如选举时旁边有个代书人,凡是不会写字的选民可以请代书人代写选票,加上旁边两个监视人,选一票至少要被三个人知道,这就不能算是秘密投票,就难免受人威胁利用。但“代书人”的办法是选举法的细则上规定的。那么根本的毛病在那里?根本毛病在于宪法。
宪法规定普选,不分性别,不分教育程度,不计财产,只要满二十岁就有选举权,这是世界上最进步的制度,我们是迎头赶上了。但是我们选民的“能”不够,我们看见一个老太太来选举,竞选的人递给她三张片子,走到代书人面前,她不知道要选谁。另外我们看到一位瞎子来投票,这太感动人了,外国记者忙着替他照相,但是他也不知道选谁。有人建议他用手在候选人名单上任指一个,但他是盲人,连指的能力都没有,结果由他的小孙子在名单上随便点了一个,这是我们看见的,这是公开的,并没有人贿选。但结果是如此不合理!
错误是在制宪时种下的,当时我们没有反对普选,是一个大错。我们只根据书本,没有勇气走出看看,为了“普选”的美名,我们没有看看全国人民的水准,没有看看他们的能力。将来发生坏的效果,我们参加制宪的人都有责任!我希望在座的人都去看看选举的实情。
我们还看了北平的职业选举,市商会和市教育会就没有“代书”的事。比区域选举的情形好得多了。市商会用间接选举,手续繁复;市教育会用直接选举,在十个候选人当中选七位参议员,方法简便,效果也良好。
从这里我们得到两个教训:第一、选民教育程度高的,选举就办得好。第二、选民应该有限制,在宪法没有修改以前,没有办法根本解决。但是,我们可以接受各种经验教训,改正既有的缺点,天津就可以改正北平所发生的一些可以避免的错误。候选人应该加以限制,应该要他负责。英国规定候选人须缴两百镑保证金,选票不及选民三分之一时,保证金就充公为选举经费,这办法也许太严,但我们绝不能让一个人随便去登记一下就成为候选人。我们要让他负责任,候选人减少,就可以全部印在选票,选民只要在名下画个“×”,不会写字的人总可以画“×”,“代书人”可以免除。这就改正了一个缺点。
我们要能够接受经验,改正缺点。这算是我的引论,以下谈正文。
我们能做什么?这要靠我们的知识水准,教育程度和技能修养。究竟一个没有军队支持,没有党派协助的个人能做些什么?以我想,至少有三大类的事情可做。我愿用几个例子来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