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忽然远方传来一些声音。我们都不曾在山林野外生活过,所以听不到这些声音。可是,男孩儿们听见了——是海盗们在唱那首可怕的歌:
嗨唷,嗨唷,海盗的生涯,
骷髅和白骨的战旗。
快乐一时啊,绳索就一根。
大卫琼斯,好啊,好啊。
一眨眼的工夫,男孩儿们全部消失了。他们都不在草地上了,都去哪里啦?呵呵,他们溜得比兔子还快啊。
还是我来告诉你们男孩儿们都跑到哪儿去了吧。他们已经回到地下之家了,只有尼布斯没有回去,而是跑到远处去侦察情况。他们的地下之家,那真是一个舒服又可爱的住所。等一下,我们会详细地介绍。
不过,他们是怎么进入地下之家的呢?地面上看不到任何的入口,草地上也没有什么树丛,如果有树丛,也许把它们挪开,就会发现一个洞口。可要是你认真地勘查周围的一切,你就能发现草地上有几棵大树,有七棵大树的树干是中空的,树干下部都还有一个树洞,不同的树洞分别符合一个男孩儿的体型大小,这就是通往地下之家的七个入口。这几个月来,胡克都在找寻地下之家的入口,却一无所获。今晚他会成功吗?
海盗们离草地更近了。斯塔奇的眼神最锐利,尼布斯跑进树林的时候正好被他看到了,他马上拔出手枪准备射击。就在这时,他的肩膀被一只铁爪子按住了。
“放开我,船长。”他边恳求,边摇晃着身体想要挣脱。
“把枪先收起来。”胡克的语气充满了威胁。这是我们第一次听到他说话的声音,果然是阴沉冷酷。
“那不是你痛恨的一个男孩儿吗?现在我就可以打死他啊。”
“是的。但你应该明白,虎莲公主和她的印第安战士会被枪声吸引过来,你不打算要自己的脑袋了?”
“船长,那让我去追吧?”斯密用一种让人不忍心拒绝的语调请求着,“我只用开瓶钻约翰尼去挠他。”斯密的习惯就是爱给每样物品取个好玩儿的名字,开瓶钻约翰尼就是他的短柄弯刀,因为他喜欢把刀扎进敌人的身体后,再用力旋转几下。我们还能罗列出斯密许多有趣的地方。比如说,每次杀了人以后,他从不擦拭自己的武器,却总是擦干净自己的眼镜。“我的约翰尼可是个闷声不响的家伙。”他又提醒胡克说。
“现在不行,斯密。”胡克面色阴沉地回答,“我打算把他们七个一起干掉。快散开,伙计们,找到他们。”
海盗们在树林里分散搜索,只有斯密留下来和他们的船长在一起。胡克突然沉重地长叹一声,不知道他这是怎么了,可能是因为夜色实在温柔祥和吧,因此他突发一个心愿,要给他忠实的水手长斯密讲讲自己的人生经历。于是,他坐下来,认真又诚恳地讲啊讲,讲了很多很多,可傻里傻气的斯密什么也没听懂。最后,斯密听见他提到了彼得。
“我最想抓的,是这些孩子们的队长彼得·潘。是他,砍掉了我的右手。”胡克无比激动,一边说,一边凶狠地挥动铁爪子,“我等得太久了,我要用这个东西和他握手。啊,我要亲手把他撕得粉碎。”
“可是,”斯密不解地说,“你说过的,这铁爪子胜过二十只手,它还能梳头发,还可以干些别的家务事。”
“对啊,”胡克调侃地说,“如果我是母亲,我一定希望自己的孩子天生就有这个玩意儿,决不要一只和平常人一样的手。”
他自得地瞅了瞅自己的铁爪,又无奈而轻视地看着另一只手。随后,他把眉头皱了起来。
“这只砍掉的手臂,”他心有余悸地回忆着,“被彼得扔给一条路过的鳄鱼,它就把我的手臂吃掉了。”
“我注意到了,”斯密说,“你对鳄鱼好像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
“我不是怕所有的鳄鱼,只害怕那一条。”胡克对他解释道。他把声音压得低低地又说:“那条鳄鱼喜欢我手臂的味道,斯密。从那时起,它就跟着我,不管我到海上还是陆地,它一直追踪着我,想要把我整个吃掉,馋得它猛舔嘴巴。”
“从另一方面来说,”斯密说,“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