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泰: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里我谈到,替天行道这一口号具有临界性,被统治者把它看成反抗的旗帜,统治者有时也可以容忍。它能把广大的具有反抗精神的群众,主要是游民于其他阶层的边缘分子集合到这面旗帜下与政府对抗,也能使具有一定规模的反政府力量向皇权进行投降,接受招安。替天行道是进可取,退可守的口号。关于这一点,在《水浒传》里有较多的体现。
其实,无论是统治守成,还是想取而代之,凡是有活力的人都有想改善现实的追求,对于群体就形成了社会追求。儒家讲“大同”设立了一个理想的标的,但历代儒者并不把它当成追求实现的目标,大多只追求小康。大同只是批判社会现实,张扬人类幸福理想的标尺,这是聪明的。只有康有为那样的妄人才写《大同书》,真的要建立大同社会。如果他真是勉强实施,一定会是波尔布特式的共产主义。
自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对于美好社会的追求是个永恒的问题。然而社会的利弊往往是人性中的善恶引申出来的。只要人性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大约十全十美的社会只能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
遥想50年前,我们曾想一鼓作气,“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人们仿佛得了魔怔,做出许许多多正常人想象不出的事情。前两年,和邵燕祥先生聊天,谈到“三面红旗”曾说,企望“有点精神”,结果变成“有点精神病”。邵先生填了一首《蝶恋花》(遍地山鸣兼谷应。旗帜争飞,锣鼓喧天竞。一变精神成物用,英明自是夸天纵。振奋三生真有幸。有点精神,有点精神病。直到浇头知水冷,瘟神何待瘟神送),颇能展现当时的现实。我与陈四益先生各和一首。黄一龙先生就此写了篇《我们都曾“有点精神病”》发表在《同舟共进》上。今天我们知道,世界上没有定型的十全十美的社会。大家争着挤进天堂,挤进去的可能是地狱。为此我们付出了残酷的代价。
儒家、孔子几乎成了当代的大众话题,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的确我们是从孔子开始才逐渐彰显了人类的“同类意识”。然而孔子肯定了人的价值,但忽略了个体价值。儒家将天、地、人并称“三才”,但这只是作为人类,而个体往往会埋没在整体之中。什么是先进文化?首先是对个体生命价值的弘扬。我想,这个问题在欧洲早就解决了。周作人说过:西洋在18世纪发现了人,19世纪发现了妇女,20世纪发现了儿童。与此相比,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还在争论该不该有人道主义问题。有人把人道主义视为修正主义思想基础,要严加杜绝。
在思想史上,儒家还是奉献了许多好东西的。我认为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庸。中庸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以恰到好处为宜。犯精神病、走极端却是最简单的。另外孔子强调仁爱、忠恕等观念确比前代有所进步,也比只知有统治者而忽视普通百姓的法家更人性化一些。皇权专制社会中作为主流思想的儒家给中国历史涂上了许多亮色。如果两千年都是法家统治,中国的历史将更黑暗。
熊培云:雷蒙·阿隆在《知识分子的鸦片》里曾经谈到过类似的观点。
王学泰:其实,当前解决中国问题,不需要特别深奥的道理。我们常常与常识作战。几十年中我们做的一些蠢事,恰恰是追求深奥得来的。我们曾经有过“精神病”的时代,这已经过去了50年,它已经作为反面资源进入我们的病历。可以说这也是我们的精神财富,每当我们头脑发烧,通体发热时就要检查一下会不会现在不太明显了,但是隐性的“精神病”还是有的。
中国的“黑社会”
黄晓峰先生是上海《东方早报》“上海书评”版编辑。2009年初冬,黄晓峰通过电话采访,谈了两三个小时,晓峰整理成文,并通过电邮寄来,我作了修订,遂有此稿。发表在2009年11月1日《东方早报》“上海书评”版,题名《王学泰谈黑社会》。
我们通常会用“黑社会”来概括一些犯罪组织。不过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王学泰研究员看来,这些犯罪组织还远远谈不上是黑社会。对于中国“黑社会”的形成演变过程及其特点,王先生解读的密钥是游民问题。
您认为什么样的犯罪组织是黑社会呢?
王学泰:现今关于黑社会有争议,大半是因为对黑社会定义不同。我觉得,黑社会在两种情况下会存在。一种是弱势政府,就是政府管制能力不强;而强势政府基本上是无所不在的,黑社会无所遁形。另外一个是法制社会。因为不管多密的法律都有空隙,有空隙,黑社会就可以存在,特别是在这样的社会里会有大量生活失落的人。在西方,像美国、意大利这些国家,黑社会的影响都很大。
欧洲是法治比较悠久的国家,反而黑社会比较弱。因为在那里一是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二是有比较完善的福利制度。比如英国,黑社会的力量就不强。因为黑社会存在的基础是有大量的非法牟利分子,而且他们生存状态是比较差的。
什么是黑社会呢?
在当时的情况下,他们是一个非法的、不择手段的牟利的团体。这个团体的组织化程度很高。
他们的谋利行为为当时社会主流和社会习俗所不能容忍,为当时所实行的法律所不能允许。
这个组织的成员必须有一定数量,三五个人甚至上百人是构不成黑社会的。这个团体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能与政府分庭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