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泰:这个矛盾永远解决不了,只有制度化的民主才能比较好地协调共同体利益与个人权利意识觉醒之间的矛盾,使事情不会闹得更坏。
顾准生前曾提出过:“娜拉出走后怎样”?新中国取得胜利后,社会怎样建设?他认为应建立一个民主的社会,让个人权利得到张扬。
我并不完全否认共同体的价值,共同体是组织个体生存和发展的保障,人完全脱离了群体无法生存。共同体对于个体的限制和某种程度的剥夺不能完全避免。就像西方政治学者说的,这是必要的恶,虽然恶,但没有它可能生活会更糟。但也因为它是“恶”,才要对它的权力进行限制,使个人的权利得到生长。
人物周刊:您说过专制主义才产生游民,这是一种规律么?
王学泰:对。因为在公民社会,人有所归,即使是游民也可以得到解决。但专制社会不行,游民或是凝聚成力量,建立自己的最大权力,形成一个新朝代;或是被消灭掉。过去的游民造反与皇权专制是一个问题的两面,这不是道德判断,而是现实判断。不是在说专制社会是好是坏、农民起义是好是坏,只是说当时的造反只是修复皇权专制的一些手段。
游民与运动
田炳信先生现任《法制日报》社长特别助理。这篇采访写于2005年6月19日,发表在2005年7月20日《新快报》上,题名为《中国游民与“仇富现象”》。 此篇还收录于田先生《思想咖啡厅:田炳信深度访谈录》(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站在今天的角度看,历史是一条通向远天远地的乡间小路,一个由远而近向你缓缓走来,一个由近而远缓缓背你而去。走来的是古老的历史,走远的是即将成为历史的历史。
中国社科院文学所原研究员王学泰,在酷暑难熬的北京六月,在堆满了书籍的客厅和我谈起了他多年在文化史与文学史交叉点上的研究话题。
极目远眺,透过历史的蛮雨障烟,在中国朝代更迭的断裂处,你会清晰地看到一治一乱那凹凸不平的疤痕。游民像股浓浓的**,从那断裂处流出散发着一股刺鼻呛眼的味道。那是一个朝代再生的营养液,也是一个朝代死亡的腐蚀液。
田炳信:我在几年前,就拜读过你的大作《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读后我才发觉,过去我们所理解的农民起义,按照你的观点,应该说是游民起义,游民的概念你是怎么划分的?
王学泰:我们知道中国古代社会是由垂直的等级序列构成的宗法社会,其基础是由士民工商四民组成的。他们的身份与职业是世代相传的,又有大致不变的固定居址,特别是农民,所以这四民又称石民。这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愿望,他们当然希望这种社会结构坚如磐石。当人口增加、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而官府腐败时,往往会发生社会运动和震**,这时就会有一部分“石民”被抛出四民之外,成为脱序的人们,其中有一部分就演变成了游民。游民是一切脱离了当时社会秩序的人们,其重要的特点就在于“游”。他们缺少谋生的手段,大多数人在城乡之间流动。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有过冒险的生涯或者非常艰辛的经历。
田炳信:换句话说,在社会这个巨大的碾盘的推压下,那些被社会抛出去的人,构成了游民的主体。抛出去,他们活动的空间在哪里?
王学泰:游民生活的空间在江湖。江湖是干什么的呢?它是游民觅食求生的场所,游民脱离了宗法网络,一无所有,他们为最基本的需求——生存而奔走奋斗。
我们经常说的江湖有三个意义。第一是大自然中的江湖。江湖作为一个词在先秦就已经出现,最初的意义就是指江河湖海。这是最原始的意义。第二是文人士大夫的江湖。这个江湖偏重其人文意义,是文人士大夫逃避名利的隐居之所。如果在争名夺利的斗争中,或者失败了,或者厌倦了,他便全身而退,向往一个安静的所在,这个所在往往称之为江湖。第三个是游民的江湖,也是我们现在经常活跃在口头的江湖。这种江湖充满了刀光剑影、阴谋诡计和你死我活的斗争。《水浒传》中第二十八回十字坡的黑店老板张青、孙二娘在请武松吃饭的时候,这三个人就说了些“江湖上好汉的勾当,却是杀人放火的事”,两个押送武松的公差听得都惊呆了,只是下拜。武松还安慰他们说“我等江湖上好汉们说话,你休要吃惊,我们并不肯害为善的人”。大家想一想,在那个宋代,衙门里的公差什么坏事没有见过?什么坏事没有干过?什么丑恶的事没有听说过?连公差听了都感到恐惧的这种“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