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欧内斯特西顿汤普森ErnestSetonThompso
小巫利出生于遥远的切维厄特。一窝小狗除了他和另外一只留了下来,其余的都送人了。他们之所以能留下来,是因为那位兄弟长得酷似附近一只非常优秀的狗,而巫利则是一只黄毛靓狗。
巫利从小就过着牧羊犬的生活,跟着一只有丰富经验的牧羊犬学本领,任何一位老牧羊人或许都远不及他俩聪明。两岁的巫利已经完全长大,并接受了看管羊群的系统训练。从羊角到羊蹄,他都了如指掌。他的主人老罗宾对巫利的聪明才智极为信赖,所以他自己就整夜在酒馆里泡着,而让巫利对山坡上那群毛茸茸的傻瓜全权负责。他受过良好的教育,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称得上是只聪明的小狗,有着远大的前程。可是,他无论如何也学不会鄙视那个老糊涂罗宾。这老羊倌虽然一无是处,却仍坚持不懈地追求他的理想境界——沉醉于酒的世界中,枯燥乏味地生活着,却很少虐待巫利,而巫利则回报他以极端的崇拜,那虔诚劲儿就连世界上最伟大、最精明的人也很难办到。
巫利无法想象还有谁会比罗宾更伟大。其实,罗宾全部的体力和脑力都以每周5先令的价格抵押给一个贩卖牛羊的商人,这个商人才是巫利所看管的羊群的真正主人,而他又远不及附近的乡绅那样财大气粗。一天这个商人命令罗宾分段分站地将羊群赶往约克郡的荒野,然后再赶到市场去。这所有的376个脑袋瓜中,巫利最有兴趣,也是对整个行动最感兴趣的。
路经诺森伯兰时,一切都还顺利。羊群在泰恩河畔被赶进了渡船,不久后在南希尔兹港安全上岸了。工厂高耸的烟囱裹着浓浓的烟雾开始了一天的运转。铅灰色的浓烟伴随着隆隆的巨响,将天空涂黑,低低地悬浮于街道上方,似酝酿着暴风雨的乌云。羊儿们以为遭遇了冒着烟火的讨债鬼——切维厄特一种罕见的暴风雨,他们惊慌失措,完全不顾牧羊犬和老羊倌,纷纷地向城里374个不同方向逃窜开来。
罗宾渺小的灵魂不禁焦虑万分,他目瞪口呆了许久才缓过神来,命令道:“巫利,快去把他们都赶回来!”动了这么一回脑筋后,他便坐了下来,把烟斗点着,然后取出织了一半的毛袜子开始织起来。
对于巫利来说,罗宾的声音就是上帝的声音,他撒腿分别朝374个不同的方向跑去,拦住那374只错乱的羊,把它们赶到一起,带到罗宾面前。罗宾在渡口呆呆地关注着整个过程,这时他刚刚织完袜尖。
最后是巫利——而不是罗宾——示意羊们全都赶回来了。老羊倌开始数了起来——370,371,372,373。
“巫利,”他责骂道,“不够,还少一只。”巫利羞愧难当,立刻蹦了起来,跑开去整座城市搜寻那只走失的羊。他刚跑不久,一个小男孩又数了数羊,对罗宾说,羊都在这里,374只,一只不少。现在罗宾开始犯难了。把羊儿们尽快赶到约克郡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他知道巫利骄傲的个性,如果找不到那只羊,他是不会好意思回来的,哪怕是偷一只充数,他也干得出来。类似的事情以前也有过,而且还导致过尴尬的纠纷。他该如何是好呢?每周5先令的工钱,可不能掉以轻心。巫利是只很棒的狗,失去他怪可惜的。但是我们也该遵从主人的吩咐。可话又说回来了,如果巫利另偷一只羊来充数,恐怕——也是在人生地疏的异地,一时半会儿也回不来。于是他下定决心放弃巫利,独自赶着羊群上路。至于他会如何折腾,无人知晓,也无人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