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有许多韵脚按“今”音读不押韵,但在古代是自然押韵的,所以应当照“古音”读:这的确是吴棫首先发现的。他细心把三百多篇诗的韵脚都排列起来,参考上古和中古的字典韵书推出这些韵脚的古音。他的朋友徐蒇,也是他的远亲,替他的书作序,把他耐心搜集大批实例,比较这些实例的方法说得很清楚,“如服之为房六切,其见于《诗》者凡十有六,皆当为蒲北切(bek,高本汉读b'iuk),而无与房六叶者。友之为云十九切,其见于《诗》者凡十有一,皆当作羽轨切,而无与云九叶者。”
这种严格的方法深深打动了朱子,所以他作《诗集传》,决意完全采用吴棫的“古音”系统。然而他大概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论,所以不说“古音”,只说“叶韵”,——也就是说,某一个字应当从某音读,是为了与另一读音显然没有变化的韵脚相叶。
但是他对弟子们谈话,明白承认他的叶韵大部分都依吴棫,只有少数的例有添减;又说叶韵也是古代诗人的自然读音,因为“古人作诗皆押韵,与今人歌曲一般”[71]。这也就是说,叶韵正是古音。
有人问吴棫的叶韵可有什么根据,朱子答说:“他皆有据,泉州有其书。每一字多者引十余证,少者亦两三证。他说元初更多,后删去(为省抄写刻印的工费),姑存此耳。”[72]朱子的叶韵也有同吴棫不同的地方,他在《语头》和《楚辞集注》[73]里都举了些证人比较。
但是因为朱子的《诗集传》全用“叶韵”这个名词,全没有提到“古音”,又因为吴棫的书有的早已失传,也有的不容易得,所以十六世纪初已有一种讨论,严厉批评朱子不应当用“叶韵”这个词。一五八〇年,有一位大学者,也是哲学家,焦竑(1541~1620),在他的《笔乘》里提出了一个理论的简单说明(大概是他的朋友陈第〔1541~1617〕的理论),以为古诗歌里的韵脚凡是不合近世韵的本来都是自然韵脚,但是读音经历长时间有了变化。他举了不少例来证明那些字照古人歌唱时的读音是完全押韵的。
焦竑的朋友陈第做了许多年耐心的研究,出了一套书,讨论好几种古代有韵的诗歌集里几百个押韵的字的古音。这套书的第一种《毛诗古音考》,是一六一六年出的,有焦竑的序。
陈第在《自序》里提出他的主要论旨:《诗经》里的韵脚照本音读是全自然押韵的,只是读音的自然变化使有些韵脚似乎全不押韵了。朱子所说的“叶韵”,陈第认为大半都是古音或本音。
他说:“于是稍为考据,列本证旁证二条。本证者诗自相证也。旁证者采之他书也。”
为了说明“服”字一律依本来的古音押韵,他举了十四条本证,十条旁证,共二十四条。他又把同样的归纳法应用在古代其他有韵文学作品的古音研究上。为了求“行”字的古音,他从《易经》有韵的部分找到四十四个例,都是尾音ang的字押韵。为一个“明”字,他从《易经》里找到十七个证据。
差不多过了半世纪,爱国的学者顾炎武(1614~1682)写成他的《音学五书》。其中一部是《诗本音》;一部是《易音》;一部是《唐韵正》,这是一种比较古音与中古音的著作。顾炎武承认他受了陈第的启发,用了他的把证据分为本证和旁证两类的方法。
我们再用“服”字作例子。顾炎武在《诗本音》里举了十七条本证,十五条旁证,共三十二条。
在那部大书《唐韵正》里,他为说明这个字在古代的音韵是怎样的,列举从传世的古代有韵的作品里找到一百六十二条证据!
这样耐心收集实例、计算实例的工作有两个目的:第一,只有这些方法可以断定那些字的古音,也可以找出可能有的违反通则而要特别解释的例外。顾炎武认为这种例外可以从方言的差异来解释。
但是这样大规模收集材料的最大用处还在于奠定一个有系统的古音分部的基础。有了这个古代韵文研究作根据,顾炎武断定古音可以分入十大韵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