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清楚的证据证明墓葬中有许多尸体是为了奉献给死者而埋葬的。1934~1935年间所发掘的多座墓葬中曾发现了千余具无头的人体骨骸。这些骨骸十具一组的分别埋在各个坑穴中。体骨埋在长方坑穴中……而头骨则埋在附近的方坑中。在一个方坑里埋有十个人头骨;头顶朝上,排列成行,全部面向北。跟人体骨骸一起发现的……有小铜刀、斧头以及砺石等三种器物。每坑总是各埋十件,明显地是每人一件(见Greel前书212~213页)。
这些就是考古学所发掘出来的文献的和物质上的证据,藉以使我们了解远古历史的华夏宗教(Siniticism)时期中有关祖先崇拜的信仰。
这是第一次使我们从商代王朝和官方所表现的这种祖先崇拜的宗教的形式上认识了它的非凡和奢侈的物质。传统历史曾记载商人是崇拜祖先的灵魂的。但是直到近年来我们才了然定期献祭的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的频繁,以及珍贵的殉葬的物品,特别是殉葬的人牲的惊人数量。
无疑的,这类祖先祭祀的周期频数和定期性证明着一种信仰,即死去的祖先一如活人似的也有情、欲和需求,而且这些情、欲和需求是必须藉着经常的祭献而得到满足的。大批的殉葬器皿、武器、动物、奴隶和卫士即指示着同样的结论。
中国古代的文献把华夏宗教(SinitjcReligion)时代的人殉品分为两类:第一类,即祭坛上所谓的“用人祭”。在这类人殉仪式中,显然只是用的战俘。另外一类,有一个专用名词,即“殉”,可以释为“死者的侍从”或“伴着死者被埋葬的人”。“殉”字据郑玄(死于200A.D.)的解说是“杀人殉葬以充死者卫士”。这就是说死者需要他自己的卫士保护他,也需要他的宠妾娈童(playboy)
陪他作伴。因此被杀殉葬的就是死者曾经指命或愿意“陪伴”他而去的那些人了。
就后来有关“殉”的史证而论,这种杀人殉葬的风俗最初很可能是得于一种“献爱”(Loveoffering)的风俗,因此将死的人自然会挑选他自己所喜爱的死后伙伴。但是这种风俗竟发展成为一种仪式,于是大批的武装士兵被杀死殉葬以充死者的“卫士”。商代墓葬中所发现的与伟大的死者同葬的人体遗骸无疑是为了充任王者的卫队的。其中很可能有的是选定随着王而殉葬的爱妃,但是他们的遗体却无法确认了。在甲骨卜辞上即有祭祖时献人俘的记载。
依照着一种规律的计划和数字的顺序来埋葬这些人牲的有条不紊的情形,显示了一种根深蒂固的礼仪曾长久地麻痹着人类的自然意识而使得这类惨绝人寰的事件成为常典。当王朝和政府正忙于日常繁复的祖祭的时候,博学的祭司便负起每天的祭礼、占卜、释兆和刻卜辞的职务——在这种情况下,那几乎不可能期望有任何重大的思想和宗教上的觉醒,以有助于宗教制度的变更和改造。这样的觉醒直到倾覆商代的一次大战灭亡了这个帝国以后,甚至在新的征服者的统治之下历经了几百年的种族和文化的冲突以后才告开始的。
三
商朝和商帝国是被周民族征服了的。最初周民族住在遥远的西方,逐渐向东移动,直到军力和政治经过百余年持续不断的发展,终在公元前十二世纪的最后几十年才将商人的军队和盟军压服。
在周朝创建者的一些诰誓中,征服者列举了商代政府及王廷的罪状。对于商代王廷的主要控罪是耽于享乐,罔顾人民,特别是纵酒。但是对于献祭举行的频繁、奢纵、残忍却未加以控诉或谴责。这一事实显示着新的征服者并不认为商代宗教有什么不寻常的残忍或是不当的地方。
但是周征服者似乎原有他们自己的宗教,虽然它包括了一些祖先崇拜的特征,却并没有加以强调,也没有制定过任何繁复的礼仪。另一方面,有许多证据说明这一西方民族是一个最高神,就是他们所谓“帝”或“上帝”的崇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