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陶冶人性,让人变得热情,可以改变你的性格,你的人生态度。我后来当记者,直至退休多年,每见一新事,就想动笔,甚至一人看电视看到好的节目,听到一首好曲子都会流泪,与读诗有关。当你胸中鼓**、翻腾,如风如火,如潮如浪,想喊想叫时,这就是诗的感觉,但是不去写诗,移来为文,就是好文章。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为文第一要激动》,谈的就是这个体会。
青年时期关于诗的训练并不吃亏,都无形地融入了文章中。一九八四年我写了一篇散文《夏感》,选入中学课本,使用至今。全文只有六百六十六个字,歌颂生命,抒发一种激昂向上、拼搏奋斗的情绪。其实这就是十年前那首数百行长诗的转世。那首诗我现在连一个完整句子也想不出来了,但那种情绪总在心中鼓**。诗歌所给予的感情上的律动在我后来的散文中都能找见。阅读诗,但写出来的是散文,正如鲁迅说的,吃进去的是草,挤出来的是牛奶。
读诗对写作的另一帮助是炼字、炼句。诗要押韵,就逼得你选字,本来中国字很多,但这时只许你使用一小部分。如果碰上窄韵字更是走钢丝,冒风险。李清照所谓的“险韵诗成,扶头酒醒,别是闲滋味”。经过这种训练后再去写文章,就像会走钢丝的人走平地,可以从容应对了。下笔时经常一处换三四个甚至七八个字,这就是诗的推敲功夫。从字义、字音、字数上推敲。
比如,我在《秋风桐槐说项羽》中说到项羽故里的一棵梧桐和一棵古槐,人们在树下“轻手轻脚,给围栏系上一条条红色的绸带,表达对项王的敬仰并为自己祈福。于是这两个红色的围栏便成了园子里最显眼的,在绿地上与楼阁殿宇间飘动着的方舟。秋风乍起,红色的方舟上托着两棵苍翠的古树”。
这里是该用“布带”“丝带”还是“绸带”。现场实际情况是什么都有,但文学创作,特别是散文要找意境效果。“丝”的质感华贵纤细,与项羽扛鼎拔山的形象不合;“布”更接近项羽朴实的气质,但飘动感不如“绸”。因为文近尾声,这里强调的是“在绿地上与楼阁殿宇间飘动着的方舟”,隐喻两千年来在历史的天空、在人们的心头飘动着的一种思绪,所以还是选“绸带”好一些。
还有,诗歌常用叠字,特别是民歌。如李季的《王贵与李香香》中“山丹丹”“背洼洼”“半炕炕”等,自带三分乡土味。我在《假如毛泽东去骑马》中,写到毛回到陕北,就是用的当地的这种民歌口语:“他立马河边,面对滔滔黄水,透过阵阵风沙,看远处那沟沟坡坡、梁梁峁峁、塄塄畔畔上俯身拉犁、弯腰点豆、背柴放羊、原始耕作的农民,不禁有一点心酸。”而写到他内心的自责时,则用古典体:“现在定都北京已十多年了,手握政权,却还不能一扫穷和困,给民饱与暖。可怜二十年前边区月,仍照今时放羊人。”借了唐诗“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之意。
诗歌因为与音乐相连,所以最讲节奏。节奏感主要由句式、章节、平仄构成。我在《新诗五十六首点评》的研究中专门分了长句类、短句类。指出:“短句体借鉴词曲手法和口语句式,节奏强烈,如鼓点,如短笛,如竹筒倒豆。出语就打在你的心上,不另求弦外之音。”如郭小川的《祝酒歌》:“斟满酒,高举杯!一杯酒,开心扉;豪情,美酒,自古长相随。”我读过的印象最深的短句诗是一首《同志墓前》,作者叫丹正贡布,并不出名,注明一九六三年创作于阿米欧拉山下。当时我手抄在一个本子上,第一节是这样的:
五里外,
滚滚黄河,
高唱着
不回头的歌,
五步内,
三尺土下,
炽燃着
不息的火。
朝朝暮暮,
悼念苦我心,
走近墓前,
泪往草上落……
“五里外、五步内、三尺土”锤锤落地,寸寸剁下。最后的“落”字又落在一个仄声上,节奏更短促急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