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小姑娘大喊大叫着被塞进了警车,周围围观的人不计其数,没有人过来阻拦或询问,大多数的言论都是:
“小小年纪不学好,偷东西!”“偷了东西还敢抵赖,长大了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这么小就偷东西啊?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学校也不知道都教些什么?”
其实那两名逮捕她的警察比谁都清楚,警察是他俩假扮的,这罪名也是他俩在“出警”之前随口编的——
“让咱俩抓这个,一16岁小丫头。”
“好啊,什么罪名啊?”
“呃~~,没想好,就说她偷东西吧。”
3.
王之慧被以假罪“逮捕”的三天后——其实这是赤裸裸的绑架——又有一个女孩子被抓了进来,巧合的是,这个孩子与王之慧是同班同学。
冰冷昏暗的监牢内,只有一盏明亮的灯发着昏冷的光,瘦小的王之慧光着身子躺在地上昏迷不醒——她已经累得不行了,今天才一个上午就有4个男人“光顾”了她。
三天前刚开始的时候,她还试图反抗,但是反抗只会让她更加受罪,她进来的第一天就被打得满身淤青,仍然哭着哀求道:“我没有偷东西……真的没有……”“求你了,让我给王老师打个电话好吗?……我那天真的在补习,她可以作证。”“别、别再打我了,求你们了。”
然后,被打服的她就被整座监牢里的男人们轮奸到了第二天早上。而这三天她也一直是所有男人们的玩物。
此时,她光着身子躺在地上,小屁股里不断地流出精液,她甚至感觉肚子都是鼓涨的。头晕目眩,以至于她都没有听到钥匙打开牢房的声音。
“起来,死丫头!”一只脚狠狠地踏在了王之慧的肚子上,让她差点儿把早上喝的半碗粥连同吞下去的精液全吐出来。
半昏不醒的可怜小姑娘,迷迷糊糊地爬了起来,下意识地撅起了屁股,却被那家伙一脚踢到了一边。
“干什么,骚婊子?才进来三天就这么骚气了?”
那家伙骂着走到不远处,把地上给她准备的橘黄色的囚衣捡起来扔在了王之慧身上,命令道:“跟你说了多少次,不管多累把衣服穿好!让别人看见这叫什么样子?……”
随后他又补充道:“一会儿我们要把你吊起来,你可得配合一点,表现得痛苦些,别让人看轻我们的手段啊!”
刚刚还半昏不醒的王之慧立刻精神了起来:“什么?为、为什么又要吊起来?我、我没有……哦,我这就穿好衣服,求求你别吊我。”
她一边说着一边把衣服往自己身上套。
那家伙呵呵冷笑:“你放心,你没有犯任何错误。是因为一会儿要有你的同学进来,我们不想她也有像当初你的反抗那样,所以我们得把你吊起来,这叫——杀鸡儆猴。”
于是那天,被以“卖淫罪”逮捕的徐娇大喊冤枉之时,看到了被大头朝下倒吊着的王之慧,立刻就安静了。
接下来的两周里,徐娇每天都能目睹王之慧是如何轮奸、折磨的。她很庆幸自己不是男人们的玩物,如果每天都和那么多的男人被迫做爱,偶尔还要挨打,她一定会自杀的。
两个女生在安静的时候也互相交流过,她们都十分确定自己和对方都是被冤枉的——
王之慧每周日必去补习,班里所有的同学都能作证;徐娇的父亲是个小有成就的企业家,而且十分疼爱女儿,尽管徐娇确实有和男友发生过床上关系,但是根本不可能去卖淫。
这点说破了之后,一些不可名状的事实也就清晰起来,两个女孩都知道她们不可能出得去了。
4.
接下来的两周,几乎每天都有新的女孩子进来,而且她们都是同一所学校的,有的相互认识,有的不认识;有的17、8岁即将毕业正是备战高考的年纪,也有刚刚考上高中的14、5岁的小女生。而她们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她们都是被冤枉的。
王之慧是几个女孩子中最可怜的,她从被抓进来的第一天就遭到了折磨和强奸,到现在了她每天都要招待数十个男人,每当有新的女孩子被抓进了,她就会当作活教材,不是当众挨打,就是被吊起来,有时甚至吊到第二天吃早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