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民国五年起,即当四川省视学(现改名省督学),当局每次召集教育会议,我即把我的主张提为议案,俱未通过。民国十二年,我上一呈文胪陈理由十六项,自请在原籍富顺县试办,经省长公署核准举行,十三年,我呈请省署通令全省试办,各县遂次第举行。十四年年假时,叙州联立中校学生毕业,我往主试,考了几场,一夜,学生多人,手持木棒哑铃,把我拖出寝室,痛打一顿,其时全场静静悄悄,学生寂无一语,我也默不一语,唯闻乒乒乓乓之声,学生临去骂道:“你这狗东西,还主不主张严格考试?”我睡在地下想:“只要打不死,又来!”跟即请宜宾知事来验伤,伤单粘卷,木棒哑铃存案备查。次晨,我电呈上峰,末云:“自经此次风潮,愈见考试之必要。视学身受重伤,死生莫卜,如或不起,尚望厉行考试,挽此颓风,生平主张,倘获见诸实行,身在九泉,亦当引为大幸。(伤单及原电载《四川教育公报》,第一卷,第一期)我稍愈,即裹伤上堂,勒令学生一律就试,不许一个借故不到,场规更加严厉,试毕将首要学生送交宜宾知事讯办,详情备《载四川教育公报》,兹不具述。事后,我自咎欠了宣传,特写一文《考试制之商榷》,呈由四川教育厅,印作单行本,发交各县研究。”
民国十四年,川省颁布“各级学校学生毕业考试暂行条例”。规定:小学会考,于年暑假举行,不分学校与私塾,一体与试,中学修业年满,委员到校主试。其计划是先开放小学,故先举行小学会考,俟小学有了成效,再开放中学。二十三年,中央颁行中学会考制,取消小学会考制,成都、华阳……理番、松潘等六十一县教育局长,以“会考制度,行已数年,成效显著”等语,联名协请保留此项制度,教育厅据情转呈教育部,奉指令“姑准试行一年”。二十四年四川省政府咨请教育部。谓:“川省小学会考,有悠久之历史,卓有成效。”陈列理由五项,请予保留,复文“姑准再办一年”。二十五年全川各县,遂一律停止小学会考。
我主张的考试制,有两种意义:(1)学校内部的学课,太不认真,用考试制以救正之;(2)现行的学制,太把人拘束紧了,用考试制以解放之。现行的会考制,有前一种意义,后一种则无之,二十五年九月,我将所著《考试制之商榷》重行印出,并将我请在富顺县试办的呈文,请通令各县试办的呈文,省公署先后令文,成华等六十一县教育局长的呈文,暨教育处,省政府和教育部往来公文,附载于后,成为一本,交成渝书店发售,借供教育界人士讨论。
现在既厉行会考制,我希望政府颁布一条法令:“举行会考时,私塾生和自修生,一律与考,不问年龄,只问程度。”只要有此种法令出现,现行学制,就算彻底改革了。
我写那篇《考试制之商榷》,注重提倡私塾和自修。现在许多有学问的人,想当校长教员而不可得,遂有百计营谋者,同时有许多学生,求入学校而不可得,每次招考,异常拥挤,录取者少,摈弃者多,并且招考时,关说之信函,纷来沓至,校长深以为苦。学校是造就人才之地,闹得来读书须钻营,教书须钻营,不得谓非立法之不善也。从前地方官,对书院山长用聘,待之以师礼,京朝大官回籍者,往往乐就斯席,为地方造人才,盖师位甚尊故也。今则地方官对校长用令,校长对之用呈,学校变成官厅,教员附庸,师道凌夷,一至于此。尚望国家特许私塾之成立,与正式学校,并行不悖,此亦培养士气之法也。东主聘我否,我设馆有人来学否,一以我之品行学问为准,而风俗可日趋醇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