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附会 自己有一种思想,或引古人以为重,或引过去事实以为重,皆是附会。这种方法,很带宣传意味,全不是事实性质。古今史家,皆不能免。例如提倡孝道,把大舜作个榜样,便附会出完廪浚井等等事实来。想提倡夫妇情爱,便附会出木巳梁哭夫的事实,一哭会把城墙哭崩了。愈到近代,附会愈多。关于政治方面,如提倡共和政体,就附会到尧舜禅让,说他们的“询于四岳”,就是天下为公,因说我们古代也有共和政治,民主精神。关于社会方面,如提倡共产制度,就附会周初井田,是以八家为井,井九百亩,每家百亩,公田百亩,因说我们古代也讲土地国有,平均劳逸,这种附会,意思本非不善,可惜手段错了。即如尧舜禅让,有没有这回事,尚是问题;勉强牵合到民主政治上去,结果两败俱伤。从事实本身说,失却历史的忠实性;从宣传效力说,容易使听的人误解。曹丕篡汉时,把那鬼混的禅让礼行完之后,他对人说,“舜禹之事,吾知之矣。”假使青年学子误解了尧舜“询于四岳”,以为就是真正共和,也学曹丕一样说,“共和之事,吾知之矣”,那可不糟透了吗?总之,我们若信仰一主义,用任何手段去宣传都可以,但最不可借史事做宣传工具。非惟无益,而又害之。
(三)武断 武断的毛病,人人都知道不应该,可是人人都容易犯。因为历史事实,散亡很多,无论在古代,在近代,都是一样。对于一件事的说明,到了材料不够时,不得不用推想。偶然得到片辞孤证,便很高兴,勉强凑合起来,作为事实。因为材料困难,所以未加审择,专凭主观判断,随便了之。
其结果就流为武断了。固然,要作一部历史,绝对不下断案是不行的。断案非论断,乃历史真相。即如尧、舜禅让,究竟有没有这回事,固极难定;但不能不搜集各方面的意见,择善而从,下一个“盖然”的断案。但是不要太爱下断案了。有许多人爱下判断,下得太容易,最易陷于武断:资料和自己脾胃合的,便采用;不合的,复删除;甚至因为资料不足,从事伪造;晚明人犯此毛病最多。如王弇州、杨升庵等皆是。
忠实的史家对于过去事实,十之八九应取存疑的态度。即现代事实,亦大部分应当特别审慎,民国十五年来的事实,算是很容易知道了。但要事事都下断案,我自己就常无把握,即如最近湖北的战事,吴佩孚在汉口,究竟如何措施?为什么失汉阳,为什么失武胜关?若不谨慎,遽下断案,或陷于完全错误,亦未可知。又如同学之间,彼此互作传记,要把各人的真性格描写出来,尚不容易;何况古人,何况古代事实呢?所以历史事实,因为种种关系,绝对确实性很难求得的时候,便应采取怀疑态度,或将多方面的异同详略罗列出来。从前司马光作《资治通鉴》,同时就作考异,或并列各说,或推重一家。这是很好的方法。
总而言之,史家道德,应如鉴空衡平,是什么,照出来就是什么,有多重,称出来就有多重,把自己主观意见铲除净尽,把自己性格养成像镜子和天平一样。但这些话,说来虽易,做到真难。我自己会说,自己亦办不到。我的著作,很希望诸君亦用鉴空衡平的态度来批评。
乙 史学
有了道德,其次要讲的就是史学。前人解释史学,太过空洞,范围茫然,无处下手。子元、实斋虽稍微说了一点,可惜不大清楚。现在依我的意见,另下解释。
历史范围,极其广博。凡过去人类一切活动的记载都是历史。古人说,“一部十七史,何从说起?”
十七史已经没有法子读通,何况由十七而二十二而二十四呢?何况正史之外,更有浩如烟海的其他书籍呢?一个人想将所有史料,都经目一遍,尚且是绝对不可能之事;何况加以研究组织,成为著述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