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并不反对“削藩”,但他对晁错的鲁莽行为很不以为然。封建制虽然不合“理”,但此现状的产生自有其“势”的原因,不能逆“势”而行。他提出的两个办法,都是因“势”而设计的:一是利用君臣名分,召吴王刘濞入朝,夺其实权,若吴王不入朝,便可名正言顺地讨伐他;二是分遣使者到各诸侯国,要他们出兵共伐吴,即便他们不发兵,也会因出于疑惧而不至于助吴同反,导致严重的后果。我们知道,在历史上,真正解决侯国问题的是后来的“推恩令”,即允许侯国之君再分封给他的子孙,使侯国内部分剖,中央便容易控制各个势力弱小的单位,易为郡县。这也是因“势”设法的。可见,反“理”而行固然最终要失败,但合“理”的计划要获得成功的保证,亦必须深察形势,因“势”设策,否则也难免招来祸患,付出重大代价。“理”与“势”在这里似乎对立了起来,因为“理”更具普遍意义,是一种关于完善的理想,而“势”则具体地表现于历史的动态运行中,表现于各种矛盾的力量消长之中,从而更具现实性。所以,“理”与“势”之间既有理想与现实的对立方面,又有普遍与具体的统一方面。有效的行为,须是导“势”以入“理”的。——这是“理”与“势”的关系。不言而喻,在具体剖析历史事件时,“势”更值得关注。
“势”是一个很古老的术语,战国诸子如孟子、荀子、韩非子都爱用这个字。汉人的训诂学中,“势”多训为“力”,如:《易·坤卦》“地势坤”,虞翻注“势,力也”[648];《淮南子·修务篇》“各有其自然之势”,高诱训“势,力也”等等。把“势”训为“力”,应该是不错的,但这两条语例都仅指自然形成的“力”,《说文解字》释“势”为“盛权力也”,则已引申为社会性的权力,至如马王堆帛书中大量的有关**的术语“势”,则指男性的性能力,但这个义项只在一定的专业文献上被承用。所以“势,力也”应包括自然的、社会的或生理上的“力”,而以前两项为主。“势”的这种“力”,可以体现于主观上,如某种情状的许多次反复后给人的心理造成某个定势,予人的行为以影响力;但一般讲“势”,是体现于具体事物的关系中的客观的“力”,它不能孤独地存在,而必须依托于事物,故常称“体势”、“形势”等,其使用的领域也广及自然科学、社会学、军事学、历史学及书法、绘画、文学等,成为各领域共通的批评术语。苏轼有《形势不如德论》一文,概括“形势之说有二”,曰“有以人为形势者”,“有以地为形势者”,他分别举了一个例子,前者如三代之分封诸侯以合成“君臣之势”,后者如秦汉之建都关中,以形成内固外临之“势”[649]。当然,这二者都不能救其亡,故“形势”终不如“道德”之为根本,但“形势”亦不可忽视。
在关于“形势”的问题上,苏轼有一篇名文,即《志林》十三篇中的《论周东迁》一文。周平王东迁于洛,西周结束,东周开始,从此进入春秋、战国之乱世。苏轼认为,这一乱而不可复收,是迁都之故:“自平王至于亡,非有大无道者也。髭王之神圣,诸侯服享,然终以不振,则东迁之故也。”他说,假如平王“定不迁之计,收丰镐之遗民,而修文、武、成、康之政,以形势临东诸侯,齐、晋虽强,未敢贰也,而秦何自霸哉”,而一旦迁都,则“形势”尽失,虽没有“大无道”之君,也不能复振。所以,“周之失计,未有如东迁之缪者也”。在这里,所谓“形势”乃综合地利、人和而言,在一般讲“有道则兴,无道则亡”的儒生常谈之外,苏轼突出了“形势”之得失为成败攸关之大事,而迁都与否则直接导致“形势”之得失。他打了一个比方来说明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