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休提,言归正传。我在父亲的店铺里干了两年,一直到我十二岁为止。我哥哥约翰原本也是从事皂烛制造的,后来他离开父亲,独自成家立业了,而后在罗德岛开起了店铺。很明显,我父亲是有意要我接替哥哥的位置从事皂烛制造的,但我一直不喜欢这个行当。最终,他意识到如果不替我找一个更令我满意的工作,我会像哥哥约赛亚一样离家出走,从事航海,这事令他十分恼怒。为此,他会时常让我陪他去看一些木匠、瓦匠、车工、铜匠等的工作,目的是要观察我的志趣,以便把我牢牢地束缚在陆地上,而不是去驾船航海。这种细心观察还是有用的,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以致一时间找不到工人时,我便能够充当家里的小维修工。当我突发奇想想要做某种实验时,便自己动手制造器械以供实验所需。父亲最终决定让我从事制刃业。那时,我伯父本杰明的儿子撒缪尔在伦敦学习这一行,并在波士顿开了业,于是我被送到他那里,跟他试学了一段时间。不过,这位堂兄想从我身上收取学徒费的做法让我父亲非常不快,很快我便被领回了家中。
其实,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手中但凡有一点儿零花钱,便都用来买书了。我迷上了《天路历程》,于是开始收集约翰·班扬单独发行的小册子。后来我把它们卖了,用这笔钱购买了伯顿的《历史文集》。这些书都是从小书贩那里买来的,价格便宜,而且全套有五十集。父亲也有一些藏书,主要是关于宗教辩论方面的,虽然我已经决定不当牧师了,但还是把它们都读完了,因为那时求知欲旺盛,手头又实在没有其他适合的书籍。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本普鲁塔克写的《名人传》,我曾反复阅读,不觉得是在浪费时间,因为实在是受益匪浅。还有笛福的《计划论》,马太博士的《论行善》,这两本书对我的思想起到了转折性的作用,从而影响了我的一生。
我对书籍的强烈爱好,最终使父亲决定让我去当印刷工,尽管他另外一个儿子(詹姆士)已经从事了这一行当。一七一七年,哥哥詹姆士从英国回来,带回了一架印刷机和铅字,在波士顿开始了印刷业。相较起来,我对印刷业的爱好远胜过父亲的行业,不过对于航海的向往仍无法忘怀。为了遏制这种令人担忧的想法,父亲急切地把我跟哥哥拴在了一起。父亲主意已定,我反抗了一段时间后,最终还是妥协了,在十二岁那年就签订了师徒合同。按照合同,我得充当学徒直到二十一岁,在最后一年才可以获得出师职工的工资。但我只用了很短的时间便熟悉了印刷业,很快便成为哥哥得力的助手。
最重要的是,我有机会读到一些更好的书了。我结识了书店的学徒,时常能跟他借一本小书读。当然,我必须十分小心,尽快看完奉还,同时保持书的整洁。为了避免老板或客人发现书不见了,我常常晚上借书早上归还,所以养成了通宵达旦读书的习惯。
过了一段时间后,一个聪明的书商马修·亚当斯先生因为经常来印刷店,便注意到了我,于是邀请我去他的藏书室,并十分乐意把我喜欢的书借给我读。他的藏书可真不少,很快我便爱上了诗歌,写了几首小诗。我哥哥认为这或许有利可图,便鼓励我写下去,还让我写了两首应时的故事诗:一首叫作《灯塔的悲剧》,讲的是沃斯莱克船长和他两个女儿溺毙的故事;另一首是《水手之歌》,讲的是捉拿海盗铁契(黑胡子)的故事。这两首诗的格调低级粗俗,毫无价值,印好之后,哥哥叫我到镇上沿街叫卖。第一首卖得还不错,因为它所叙述的是新近发生的事,正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甜点”。这一度使我沾沾自喜,不过却遭到了父亲的奚落,说诗人大多穷困潦倒。这让我幸免成为一个诗人——低劣蹩脚的诗人。不过,散文写作在我一生中是十分有用的,可以说是我取得成就的主要方法,所以,我将告诉你,我是如何在那种情况下写好散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