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啃老”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这跟父母与孩子的相处模式、对孩子的教育方式等息息相关。因为绝大多数父母在供完孩子读完书后,还会尽自己所能给孩子买房、筹备婚礼,甚至出钱补贴孩子的小家庭。这些都使得很多年轻人察觉不到自己的“啃老”行为,或是认为“啃老”
没什么大不了。殊不知,“啃老”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啃老”属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是违法的。
我国各省市出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中也明确指出,老人可以拒绝有独立生活能力子女的“啃老”行为,也有相关条例保障老人行使权利。一旦违反条例,侵害到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会受到行为人所在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老年人组织给予的批评教育;当侵害行为构成犯罪的,比如窃取、骗取、强行索要老年人的储蓄金、养老金、退休金、政府补贴等其他财产,不但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还会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中,王阿姨有权利拒绝儿子“啃老”,并且对儿子偷窃其储蓄金的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读法心得】
在当今社会,子女“啃老”行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父母从小无原则地溺爱孩子,致使孩子缺乏独立的能力。当孩子成年后会自然而然地去“啃老”,而父母对于孩子“啃老”的行为不以为耻,无形中更助长了孩子的“啃老”行为。
第二种是子女创业,需要父母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不得不去“啃老”;或是因为能力不强、时运不济,创业失败而暂时“啃老”。
第三种是年轻人好逸恶劳,缺乏道德和法制观念,以恶劣和粗暴的态度去“啃老”。
无论是哪种情况,一旦闹上法庭,老人的权益虽然得到了保障,但是跟子女的关系将会恶化。所以,为防止子女无底线地“啃老”,父母要从根本上掐断子女“啃老”的思想观念。
子女强占父母房产,父母维权有方法
【案件缘由】
2020 年3 月的一天,南京的钱阿姨家中来了一群不速之客——几个壮汉闯入钱阿姨家中,一股脑儿地将她与老伴的私人物品往外搬。
钱阿姨既害怕又焦急,忙问他们要干吗?一个壮汉说他们是来收房子的,并催促钱阿姨夫妻俩立马搬出去。
原来,钱阿姨的儿子创业失败,欠下不少外债,走投无路之下想到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产。他没有通知父母就擅自将房子抵押给债主,这才有了债主带人来家里收房子的一幕。
这套房子,是钱阿姨和老伴唯一的容身之所,无论如何他们都不会搬出去。所以,钱阿姨当时就要报警,几个壮汉才离开了。
但让钱阿姨苦恼的是,这些人天天来打扰他们。钱阿姨找那些人理论,说房子是她名下的,她的儿子没有权利处置房产。但债主不那么认为,他觉得子女对父母的财产享有继承权,有权处置父母的房产。
钱阿姨自己也弄不清楚,就向律师寻求帮助。
律师明确指出,子女是没有权利抢占父母房产的。如果他人在子女的授意下强占父母的房产,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来,钱阿姨用法律的武器捍卫了自己名下房产的自主权。
【现身说法】
无论是老人还是子女,都会有“老人死后,房产由子女继承”的思想观念。这种思想观念,也使老人和子女有了“老人在世,子女也有权处理父母房产的权利”的认知。事实上,这种认知是错误的,子女没有权利处置父母名下的房产,而且强占父母房产的行为是违法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房子属于不动产,如果是在父母名下,父母则享有处置房子的权利,子女没有权利处置房子。
